关于对平江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 2017-07-12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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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农函〔2017〕6号C类

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7号建议的

答   复

李卫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支持我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在收到建议后的第四天(2017年5月11日上午)就派人在安定镇水管站长办公室并邀请林石柏镇长到场同您见面征求意见。就您所反映你村范围处于安定工业园新区,为园区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先后从你村征用土地600余亩,但由于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不便,如饮用水被污染引起群众强烈不满,水利设施滞后影响灌溉。饮水问题凌镇长答复今年给予解决,但水利设施由于你村不是贫困村,安定镇今年又不是重点实施项目乡镇,所以不能进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因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立、资金投放等方面政策性比较强,省、市管控相当严,所以安定今年没有建设计划,您所提问题暂不能安排,请您理解。

感谢您对县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农业局

2017年6月26日

承办负责人:陈实秋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朱和平  凌舜明   0730-6289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