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 2017-07-07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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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牧渔字〔2017〕14号B类

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8号建议的

答  复

皮扩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重视畜禽产品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动物检疫是由法定的机构、法定的人员,依照法定的检疫项目、标准和方法,对动物、动物产品进行检查、定性和处理的一项带有强制性的技术行政措施。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食品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动物检疫的标准相应越来越高。2010年农业部出台十个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和四个动物屠宰检疫规程后,动物检疫必须按照规程进行,不能像原来一样上市场、到屠凳去检疫,而是要按规定到定点屠宰场(点)检疫。目前我县共设立1个生猪定点屠宰场、6个生猪定点屠宰点,覆盖范围10个乡镇。我县畜禽产品安全存在一定隐患的主要原因:一是定点屠宰场(点)及屠宰种类没有全覆盖;二是基层检疫的官方兽医人员严重不足;三是定点屠宰场(点)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费用落实不到位,政策不连续。

根据您的建议,我局一是积极向县政府争取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生猪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农函〔2016〕1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督促县财政落实解决好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费用,促进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落实到位,确保上市肉品的质量安全,确保政策的连续性;二是向县编委争取补员,加强基层检疫的官方兽医队伍建设;三是向县食安办作了汇报,积极推行生猪定点屠宰,由县乡两级政府牵头,各职能部门配合,在没有开展生猪定点屠宰的乡镇建设标准化的生猪定点屠宰点。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这样就可以解决乡镇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同时,我局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公布了举报电话。对发现经营病死和死因不明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经营者,从严从快进行处罚,杜绝不合格的畜禽产品上市销售。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畜牧水产局

2017年6月22日

承办负责人:杨 鹏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余 杰  0730-6223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