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 2017-06-30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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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人社字〔2017〕13号C类

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6号建议的

答     复

方脸希代表:

您提出的《政府要多关心重视下岗失业职工群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下岗失业人员是我国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时期形成的特殊社会群体,解决好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问题是个大战略,是推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必要步骤。自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省市随之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从“三条保障线”建立,公益性岗位政府兜底安置,到自主创业税费优惠、享受职业技能培训等各项补贴待遇等。截至目前,我县下岗失业人员累计享受失业保险待遇6769人;公益性岗位援助1067人;灵活就业形式社保补贴29633人次,补贴金额9029万元;免费职业介绍人2.36万人次;职业技能培训补贴6536人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38笔,贷款额1055万元;税费减免优惠3260人次;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成效较为明显。后段,我们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再就业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力度

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培训投入力度,全面完成上级人社部门下达的培训计划。紧密结合我县重点拓展的就业领域、符合产业调整政策的行业和需要发展的职业(工种),以市场急需、简单易学、待遇稳定的工种为培训主攻专业,开展电工、焊工、家政服务、保安等工种技能培训。通过培训考核,核发相应的特种行业操作证、职业资格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切实增强培训实效性。

二、启动企业养老保险“助保贷工程”

针对大龄下岗失业人员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严重影响退休养老金水平的问题,今年我们计划启动企业养老保险“助保贷工程”,对有缴费意向而确有困难无力承担的,可与经办银行、助保贷中心签订协议,由财政贴息、经办银行发放贷款供其缴纳养老保险费,待退休后从养老金中逐月偿还,从而切实保障退休后养老金水平不受影响。

三、加大下岗失业人员创业扶持力度

将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帮扶纳入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建设,全面落实支持创新创业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城镇失业人员在家政服务、社区养老、商品零售、餐饮服务等传统服务业创业。简化手续、降低门槛,加大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

四、加大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援助力度

针对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的现状,我们保留和开发儿童福利院护理员和养老中心护理员及县收治中心保安等岗位。用于对下岗失业人员中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4050”人员进行托底援助,使那些家庭条件确实困难,确实想做事,确实能吃苦的下岗失业人员还有就业门路。

过来一段,我们针对下岗失业群体做了一些工作,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是一项长期存在的社会事业,任重道远,需要政府高度重视、部门齐心协力、社会理解支持。今后,我们将与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常抓不懈,让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更多更实地惠及广大下岗失业人员。

感谢您对我县人社工作的关心,并恳请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和帮助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共同推进我县人社事业的改革发展。

平江县人社局

2017年6月14日

承办负责人:吴向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付霞  0730—6296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