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 复

来源:政府办 2017-06-27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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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建字[2017]7号B类

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  复

欧阳鑫等11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板江集镇开发的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全面提升集镇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集镇投资和消费需求增长,2015年,平江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乡镇集镇开发建设的意见》(平发〔2015〕5号)和《关于印发平江县乡镇集镇开发建设“以奖代补”方案(试行)的通知》(平政办函〔2015〕166号)文件,对全县集镇开发建设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和激励引导。近年来,全县乡镇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集镇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城镇化建设进程快速推进。

作为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深化职能转变、优化服务,重点在规划编制、对口协调、争资争项等方面加大对板江集镇建设的支持力度:

一是继续加大规划编制支持和业务指导力度,协助搞好专业规划、控详规划和村庄规划的技术指导服务等方面工作,组织好方案评审、论证及审批工作,确保各项规划修编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规范窗口行为,开辟绿色通道,及时便捷地办理各类审批手续,提供好技术咨询和业务指导。

三是积极协助向上争资争项,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板江集镇管网设施、污水及垃圾处理、农村危房改造等民生实事项目建设。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也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理解城乡规划建设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感谢你们对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6月20日

承办负责人:吴向前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方龙兴  0730-6266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