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 2017-06-22 08:22
| | | |

平农字〔2017〕4号A类

关于对平江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6号建议的

答  复

邱确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土地流转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规范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2012年3月,我县出台了《中共平江县委办公室 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从工作指导、土地流转、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强化社会化服务、人才支撑等方面提出了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具体扶持措施。

今年,我县又出台了《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江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用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资金,补贴对象为粮食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和新型服务主体倾斜,采取种植补贴、奖补、物化支持、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等方式支持多种形式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对补贴对象、标准和方式制定了具体措施,从2009年起,我们每年将国家对“三农”支持政策、补贴标准以县人民政府的名义印发了《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并发放到户,做到了家喻户晓。为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改变过去单一的种植粮食作物,推广种植经济作物,除部分农户依托自然优势种植了中药村、有机茶、果园、蔬菜等经济作物外,主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来发展集体经济和农民增收。目前,我县共注册了1100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和500多家家庭农场,其中种植经济作物的家庭农场和合作社有600多家,以村级为单位成立的扶贫专业合作社有138家。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兴起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逐步成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和农民增收的新途径、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和农村经营体制创新的新切入点。我们主要做了五方面工作: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县委、县政府能够始终把引导、扶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发展摆在突出位置,明确由农业部门总体负责,工商、林业、移民、扶贫、财政、金融等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2.围绕产业,重点发展。我县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立足全县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来发展。目前,我县依托自然资源优势,逐步形成了粮食、生猪、中药材、有机茶、果蔬等重点产业。3.示范引领,规范发展。我们按照“分类排序,先优后差,逐步规范,积极促进”的原则,培育了国家、省、市、县示范合作社30多个,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争取中央和省市扶持。4.强化监督,依法管理。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文件要求加大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的指导,帮助合作社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开启标准化生产,推进品牌建设。5. 组织培训,提升素质。采取多种形式,每年对合作社理事长、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邀请专家对合作社成员开启技术培训,不断提升管理人员水平和成员的技术素质。

我们将立足于长远,加强土地承包管理,促进土地有序流转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供法律咨询依据,调解和仲裁土地纠纷,指导各乡镇完善土地流转交易平台,使家庭农场和农场合作社稳步发展。

感谢您对促进土地流转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农业局

2017年6月5日

承办负责人:董河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林有根  唐伟光  0730—6289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