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 2017-06-16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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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教体字〔2017〕7号A类

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2号建议的

答    复

刘想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学校门卫岗位和工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县教体局对全县学校门卫配备和工资来源情况作了一次详细的调查,发现全县439所中小学校和201所独立幼儿园,真正配备了门卫、保安的学校只有78所,而且都是学校自筹资金支付门卫工资。因学校经费紧张,学校聘用的保安大都是老弱病残,门卫形同虚设,起不到安全保卫的作用。

3月16日,县教体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学校门卫岗位和工资的办法,于3月20日,联合县公安局向县政府呈具《关于将全县校园保安配套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请示》,请求县政府根据湘办发电[2010] 75号、岳市公通[2010] 54号 、岳政办 [2013] 5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全县学校配备专职保安人员650名,由平江县金盾保安责任有限公司负责招录合格专职保安人员,统一培训,持证上岗。鉴于费用较大,建议县政府根据轻重缓急,分层逐年实施,今年为中心小学以上学校配备保安人员200名,按2.5万元/人.年计算人头经费,将保安工资50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具体结果正在等待之中。

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直至县政府落实学校门卫、保安编制,并将工资列入财政预算为止。

感谢你对我们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平江县教育体育局安保股

2017年5月30日

承办负责人:范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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