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办 2018-07-06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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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水字〔2018〕26号B类

邓明光等十一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改善矿区安全饮用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下实施较为顺利。这项工作是国家在农村实施的惠民工程,也是省政府为民承办的八件实事项目之一。项目从2006年实施以来,经过了近12个年头的发展,已家喻户晓,发挥了巨大的社会效益。2006~2017年,全县共建乡镇集中供水工程23处,村级集中式供水工程306处、分散式工程69处,解决了69.7447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你们在建议中提到的万古村等矿区安全饮水的问题,2014年建设的农村饮水工程由于水量不够水质不好,导致全村没有彻底解决饮水安全问题。根据平江东部供水工程规划,万古村等矿区村已全部纳入东部供水范围之内,现在正进行第二期工程,2018年底将与城关水厂连通。争取2019年以后启动东部供水工程第三期工程,覆盖万古等几个矿区村,解决矿区的饮水安全问题。

感谢你们对我县农村安全饮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水务局

2018年7月6日

承办负责人:陈文中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胡建中  6233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