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办 2018-07-06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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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国土资函〔2018〕20号B类

宋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2015年7月列入全省13个省直管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改革试点。根据省下达的试点县工作方案,县政府2015年8月12日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农业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农业局。领导小组整合原来分属国土资源局的土地综合整治、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局的新增粮食产能田间工程、水务局的小农水等项目资金归集到农业局整合用于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在2015年--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我县按照统一建设规划、统一计划要求、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施工方式、统一资金管理、统一考核验收,完成27万亩。所有项目选址、资金分配、设计、验收都由高标办组织落实,国土、农业、财政、水务依照高标办划定的范围进行现场监管。

截止2018年7月,全县24个乡镇,除城关、三阳、虹桥、板江、加义5个乡镇列入2018年实施范围外,其它乡镇都基本完成省、县下达的建设任务。

感谢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平江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6日

承办负责人:唐朗明  联系电话:13808409859

承  办  人:杨武平  联系电话:13974002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