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办 2018-05-25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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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人社字﹝2018﹞7号B类

邱维国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意见和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及时、足额拨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的问题。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县城区大量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为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适应城市化发展的需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障问题,2012年10月,平江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平江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平政发[2012]16号)。文件出台后,我局积极采取措施,着手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医疗、就业培训“三位一体”的政策保障制度体系。

根据县政府16号文件规定,我县被征地农民以土地征收或征用公告之日起为基准时点,根据出生时间,将被征地农民划分为三个年龄段:第一年龄段为16周岁以下( 不含16周岁);第二年龄段为16-60周岁(不含60周岁),第三年龄段为60周岁以上;不同年龄阶段的被征地农民适用不同的社会保障方式。其中最主要的方式是针对第二、三年龄段被征地农民实行参保补助,即该群体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后,由村组拿出补助方案,经乡镇、县审核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征收的被征地社会保障金分解补助到所涉被征地农民的城乡居保个人账户,从而达到提高个人账户缴费额,到龄后增加养老金标准,提升养老保障水平,解除被征地农民养老后顾之忧的目的。同时,被征地农民还可根据本人身份参加相应现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方面,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开设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并建立健全资金监督和管理机制,确保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安全运行并实现保值增值。

由于解决被征地农民可持续发展问题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我们一直与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共同努力、常抓不懈,不断探索完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探索研究被征地农民可持续发展的对策措施。同时通过加强领导、落实目标任务、强化考核机制等多种方法途径,把解决被征地农民可持续发展工作落到实处。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城乡居保中心)2011年接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征缴工作,但因业务系统原因,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补助申报工作未能进行。2015年“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后加入了“被征地农民补助申报功能”,城乡居保中心即正式启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补助申报”工作。2015年城乡居保中心积极与城关镇劳动保障站联系并提供了城关镇被征地项目详单。城关镇劳动保障站工作人员积极与国土局、乡镇国土所对接,进行了摸底工作。“通平高速”和“智能开关柜”、“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已发放完毕。城关镇劳动保障站工作人员正在核查余下项目的征地面积以及发放名单,待审核无误后即将进行发放。但因部分征地项目存在“多征地少报批”、“欠缴”等情况,导致部分项目被征地农民补助工申报作无法到位。

关于“加大被征地农民再就业技能培训”的问题。根据《平江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平政办[2012]16号)第三条“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意愿且未实现就业的被征地农民,每人可免费享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介绍就业服务”的规定,自2016年以来,县人社局建立、健全了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普惠制度,被征地农民可申请参加10大类202项职业技能培训中的任意一项技能培训(可查阅湖南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2017-2018年)的通知》)(湘人社发[2016]87号)文件。我县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了叉车、挖机、厨师、电脑培训、茶艺师等11个技能培训项目进行定员培训,并发放500-1300元的培训补贴。申请人可向我局培训中心咨询(电话:0730-6296715).

关于“农民工就业介绍开展不够深入”的问题。为了方便、快捷地为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找到满意的就业岗位,县人社局积极整合资源,拓宽就业渠道,至少可以在6个方面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机会:一是到我局职介中心申请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730-6296715);二是参加现场招聘会,由乡镇和社区组织有求职意愿的劳动力前往现场求职。今年我局已举办6场大型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30000个;三是开展区域协作,定期组织劳动者前往长沙、浏阳等协作单位现场求职;四是信息跟踪,通过湖南省劳动协作综合信息平台进行人岗匹配;五是“家门口”就业,通过创建扶贫车间、来料加工、就业示范基地等形式,吸纳难以离乡离土的农民工就近就业;六是发布用工信息,运用多渠道、多形式为广大农民提供就业服务。

关于“引导农民工返乡就业和创业”的问题。我县积极支持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平江县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发布了《平江县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平财办[2017]31号)文件。通过创业培训,“双十资助工程”、“创业示范基地”、“创新创业项目奖补”等方式,对返乡创业项目进行奖励补助。按照创业推动发展,创业带动就业、创业加快致富的思路,从产业发展、政策落实、项目引导、金融支持等方面,积极引导和支持我县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为平江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5日

承办负责人:罗胡兵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邓完文 0730-6293806  1807302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