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办 2018-06-30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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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字[2018]2号A类

李翕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患特殊疾病吸贩毒人员收容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今年来禁毒打击处理概况

2017年10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我局根据公安部部署的“两打两控”行动、省公安厅部署的集中打击突出犯罪“冬春攻势”、“夏秋攻势”行动,以集中打击制贩毒活动、管控吸毒人员、管控制毒物品为主线,举全警力量抓查处、管控,每周调度通报排名,共破获涉毒刑事案件124起,刑事拘留155人,逮捕公诉136人,缴获毒品3公斤,查处吸毒人员791人,强制戒毒284人。

二、平江县涉毒特殊人群收治中心运行情况

我县成立了由县禁毒委主任任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副组长的重症违法人员收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特殊人员的集中收治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平江县重症违法人员收治工作方案》,设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预算了专项经费,固定了办公场所,制定了工作制度和职责,明确了收治中心为县卫生局副科级二级机构。从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合管中心、县第四医院各抽调一名中层干部任副主任。县卫生局具体负责收治中心的日常管理。二是明确经费来源,强化收治长效保障。为破解收治资金难题,县政府多次专题研究,并以县长办公会议纪要形式出台了集中收治经费筹集办法,明确了“财政牵头、部门配合、乡镇支持”的筹资原则,逐月对收治中心的医疗、日常运转等费用进行结算兑付,为收治工作提供了长效保障。三是设立专门场所,强化收治基础保障。我县的特殊人群收治工作行动早、投入大、标准高。早在2010年就开始积极探索,当时依托第四人民医院建立特殊人群收治中心,当年收治重症贩毒人员3名,积累了初步的经验。2011年,《湖南省特殊人群涉毒人员收治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后,县委政法委、县禁毒委积极向省市汇报,得到省市批复后,县里按照要求,投入20万元,将原收治中心改建成标准规范、功能配套的独立病区,正式挂牌成立了平江县特殊人群涉毒人员收治中心,同年9月正式启动集中收治工作。2012年3月,又投入22万元,将收治中心进一步扩容,将强戒拒收人员纳入收治范围。后根据实际,更名为重症违法人员收治中心。现收治中心有办公室、医生办公室、护士站、监控室,有病房10间,配备有医护人员7人,民警2人,保安20人,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今年,根据县委常委会研究,县财政预算收治中心运行经费110万元,医疗费用由医保中心按规定全额报销,不足部分由民政救助方式解决,收治对象伙食费由属地乡镇负担。

目前,我县禁毒工作发展势头良好,涉毒特殊人群常态收治80余人,为稳定社会治安秩序,打击吸贩毒行为发挥了良好的作用。但因条件受限,艾滋病涉毒人员仍需协调市有关部门收治。下阶段,我们将坚持打击吸贩毒行为长效化,推进社区戒毒法治化,涉毒特殊人员收治规范化,预防教育常态化,动员全民参与禁毒,进一步遏制毒品蔓延,尽早实现吸毒人员零增长。

2018年6月30日

承办单位及联系电话:平江县公安局办公室,07306235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