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办 2018-07-03 09:30
| | | |

平建字[2018]号A类

陈卫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五保老人安居保障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住建厅、湖南省财政厅印发的《湖南省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湘建村函[2017]296号)文件精神,重点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兜底解决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2017年9月25日,县委出台了《平江县脱贫攻坚安居保障工程实施方案》(平办发[2017]27号);2018年4月23日,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五保之家”项目建设的实施方案》(平农危办[2018]9号)文件。文件明确了安居保障工程实施对象、建房标准、补助标准等方面。

一、关于您提出的将农村散养五保老人纳入扶贫政策中的安居保障工程问题。

县委、县政府提倡村级建设五保之家,集中解决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安居问题,《关于进一步完善“五保之家”项目建设的实施方案》(平农危办[2018]9号)文件明确了“五保之家”建设的对象、建房面积以及补助标准。

对象确定:“五保之家”项目建设实施对象应为基本无劳动能力和自筹资金能力的D级危房或无房的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并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依程序确定对象:

1、年满60周岁,县民政局登记在册的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2、必须是农村存量危房认定在册的危房户或无房户;

3、从未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未纳入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的;

建设标准:

1、村级集中联建。2户以上村级集中联建“五保之家”项目,建筑面积每户不低于25㎡,最多不超过35㎡;25㎡的按照县住建局提供的建筑方案执行,35㎡的参照县住建局“五保之家”项目建设方案执行。

2、乡镇集中联建。“五保之家”项目建筑面积必须控制在25-35㎡(一厅一室一厨一卫),层高为二层,外墙风格为白墙灰瓦,建筑设计方案由乡镇自行确定,设计方案报县危改办备案、审查,未上报备案、审查的一律不予以补助。

补助标准:“五保之家”项目建设由乡镇、村级实施,补助标准按照《平江县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平农危办[2018]2号)文件要求执行。

二、关于您提出的农村散养五保老人进入危房改造单建,享受4-6万元一户的项目笼子问题。

根据县委《平江县脱贫攻坚安居保障工程实施方案》(平办发[2017]27号)、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五保之家”项目建设的实施方案》(平农危办[2018]9号)文件中已明确规定危房改造单户新建补助标准,按县住建局统一提供的户型和外墙设计图纸建设。1人户(35㎡,一层),每户补助2万元。

根据省、市政策和我县实际出台的文件,目前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安居保障工程建设补助标准是全省市最高的,按您的要求补助4-6万,目前资金存在一定困难,敬请谅解。

感谢您对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7月3日

承办负责人:吴向前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方龙兴  0730-6266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