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办 2018-07-10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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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城字〔2018〕6号B类

刘柏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S207秀野大道城坪至驷马段路灯安装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S207秀野大道项目于2014年12月竣工通车。目前此条道路城西到建材市场已全部安装路灯,但城坪至驷马路段至今仍未安装到位。近年来,该处路段交通事故频发,与已安装路灯的路段形成鲜明反差,群众对此现象反映非常强烈等问题,经查,情况属实。

以上事项是现实存在的一个大问题,而要改变这些路段的现状,是一个综合性的改造问题,必须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才能做到一步到位,任何一个部门、一个单位单方面的改造都将造成日后的重复施工。同时,随着县城区域的不断扩大,县城建设的飞速发展,您所列问题都应在规划部门的规划改造范围内。比如106国道城区段今年已动工改造,您所提的这些问题将全部完善。而别的路段(S207 、S308),因建设时设计等级就是公路等级,不具备建设人行道、安装路灯等设施等级要求,必须像106国道改造一样整体进行规划改造才能彻底解决问题。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7月10日

承办负责人:刘  兴

承  办  人:何纳新  联系电话: 1821635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