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办 2018-07-05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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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文广新字〔2018〕2号 A类

李辉辉代表 :

您提出的《关于抢修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吴氏家庙”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吴氏家庙建于民国二年(1913),位于平江县城关镇北街坳背巷。吴氏家庙座北朝南,为砖木结构,东西面阔35.5米,南北进深40.5米,建筑面积1438平方米。新中国成立后,家庙被作为无益公产收归政府所有,由房产局管理。2008年因北街旧城改造,房产局将所有住户迁出,拟拆除吴氏家庙并改建廉租房。后经县人代表杨野等人及时向县人大、政府抢救吴氏家庙的议案,要求保护吴氏家庙。文物管理所邀请省市文物专家进行了现场考察、论证,认为吴氏家庙是民国时期湘东北地区保存较完整,有地方特色的祠庙建筑,并有较高的文物价值,建议县政府予以保护。2013年文物管理所推荐吴氏家庙为岳阳市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并上报市文物管理处。2014年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岳政办函〔2014〕29号)公布吴氏家庙为岳阳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从2009年起,家庙大部分房屋无人居住,因年久失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文物管理所高度重视,多次跟房产局及吴氏代表召开会议协商修缮方案,并报告县政府请求保护。2017年12月18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潘如意同志主持召开吴氏家庙保护管理相关问题会议,形成了[2017]第95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纪要明确了修缮主体、资金来源、管理利用等一系列问题,现各项工作正在按纪要要求推进,估计2018年底吴氏家庙将完成修缮。届时您所提到问题将一并得到解决,再一次感谢您对文物工作的关心。

平江县文广新局

2018年7月5日

承办负责人: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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