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办 2018-05-10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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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农字〔2018〕 3 号 A类

汤意成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合作社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民合作社是随着现代农业发展应运而生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是带领农民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是农村经营体制的重大创新。近年来,我县农民合作社发展较快,至2017年底,我县农民合作社发展到1556家,其中种植业合作社716家、畜牧业合作社310家、农机合作社80家、林业合作社450家、成员84350人,占农业人口35%。随着农民合作社的迅速发展,有力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加。但从总体上看,我县农民合作社发展仍处于初始阶段,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如:带动能力不足、运行不够规范、管理水平不高、抗风险能力差、品牌意识不强、专业人才缺乏、创新能力不强等。你站在发展现代农业的高度,提出“关于加大农村合作社扶持力度的建议”符合我县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发展的实际需要,建议非常中肯。

为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近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引导、发展农民合作社摆在重要位置,纳入了政府绩效考核。建立了农业部门负总责,工商、财政、扶贫、林业、金融等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示范引领。按照“分类排序、先优后差、逐步规范、积极促进”的原则,培育了国家级示范合作社9个、省级示范合作社17个、市级示范合作社10个、县级示范合作20个,争取中央和省市扶持资金600余万元。三是强化服务指导。加大力度开展对农民合作社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指导合作社民主管理、规范运行、开展标准化生产,推进品牌建设,指导成立生态农业产业协会,提高了合作社发展创新能力。四是围绕产业重点发展。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的总体要求,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立足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目前,我县逐步形成了粮食、牲猪、中药材、有机茶、果蔬等重点产业。五是加强技能培训。我们每年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训中,培训对象重点向合作社理事长、业务骨干、财务人员倾斜。近年来,共培训合作社各类人员2200余人,通过培训,极大提高了合作社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技能水平。

对你提出的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好《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社的意见》和《岳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一是加强服务指导。深入调查研究,进行办点示范,及时解决农民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加强农民合作社制度建设,强化民主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社严格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独立的财务,统一财务账簿。三是加强人才培训。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人才培训项目中重点向农民合作社倾斜,着力培养合作社带头人、经营管理人员和职业农民。四是加强示范引导。以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管理规范化、成员知识化建设为重点,扎实开展示范社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合作社创新运行机制。五是加强考核监管。对合作社项目发展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和目标考核。

感谢你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关心和支持。

2018年5月9日

承办负责人:刘燎原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曾珊   0730--6289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