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办 2018-05-16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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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农字〔2018〕6号

何海球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农村田土、山林规范管理和保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建议交办函后,我局领导十分重视这项工作,迅速分配到各股室承办。您所反映的耕地抛荒现象,确实在农村比较严重,但这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要解决这个问题一是政府要制定相关鼓励政策,提高农民的种粮积极性;比如提高种粮补贴,提高粮食收购价格。二是靠乡、镇、村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把无人作的田土流转给种粮大户耕作;三是近年来县政府在全县组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议,就是解决水、电、路等耕作田土机械化作业的后顾之忧。通过以上方式来逐步解决田土荒无,农民增收的目的。您还反映水利设施建好无人管理及工程质量差的问题,我们在高标农田建设的项目村都签订了项目移交管护协议,要求村组有专人管理、维护;每年要进行修缮,农民也要自觉保护,不能什么都指望政府解决。田、土是农民的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国家重视、农民一样更应看重和保护。

感谢您对县农业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8年5月15日

承办负责人:陈实秋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朱和平、凌舜明   0730-6289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