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办 2018-05-16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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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林字[2018]121号B类

方捌春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黄金洞水库环境保护并对库区居民进行搬迁安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生态公益林现状

1、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林业用地面积434.66万亩,占国土面积的70%,占岳阳林业用地面积的49%,现有林木96科886种,珍稀动植物85种,古树名木5类2500余棵。全县森林覆盖率64.8%,活立木蓄积593万立方米,在全省22个重点林业县中排名第5位。

2、生态公益林项目

自2001年启动生态公益林项目至今,全县共完成生态公益林区划面积158.9617万亩,占林业有地面积的36.57%,其中国家级生态公益林90.8007万亩、省级生态公益林68.1010万亩,涉及全县所有乡镇、70000多农户。

3、资金发放

2018年度发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2148.18万元,打卡发放到林农的有1953.5万元,其中涉及贫困村公益林区划界定面积65.65万亩、资金951.925万元。

4、补偿标准

国有国家级公益生态公益林管护费标准每亩12.75元,国有省级公益林管护费标准为每亩14.75元,非国有公益林经济补助标准每亩14.5元。

二、长寿镇公益林情况

全镇共生态公益林13680.0亩,其中国家级9150.1亩、省级4530.0亩,分别是

坳上村

坳上村

3504.9

复建村

复建村

2000.0

共和村

共和村

1150.0

将民村

将民村

849.0

朗坑村

朗溪村

2000.0

联升村

联升村

1528.5

毛湾村

新联村

475.1

永宁村

杨泗村

172.5

友谊村

姜坳村

2000.0

合 计

资金198361.45元

13680.0亩

三、原因分析

1、曾经重点商品材基地逐渐走向衰落

原黄金洞乡是我县的重点商品用材林基地,主要为杉木人工林,曾经在计划经济、改革开放时期提供过大量木材,林农靠山吃山,营造人工林积极性空前高涨,因此,我县自2002年启动生态公益林项目,由于项目补偿少、管理严,因此没有一亩生态公益林; 2016年开展天然商品林保护项目,又绝大部分山林为人工起源,也就不能区划天然商品林保护项目。现在,由于木材市场疲软、木材替代品多,曾经的重点商品材基地也就逐渐走向衰落了,林农也大多由曾经主要依靠林业收入而转向外出打工、或从事其他经营。

2、联营造林多现在大多退回成低产林

长寿采育场、黄金洞乡林场二单位,在库区范围内,在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一直大量与林农进行联营、合作方式的造林,此模式也一度在全县的其他森工林场、国有林场进行推广,并得到林农的高度支持和认可,在杉木人工林成熟采伐时,林农能够得到可观的山价收入。因此,在联营造林租赁合同到期时,强烈要求收回山林进行自主经营,由于林业生产投入大、经营周期长、营林技术要求高等原因,收回来的山林,自主经营不力,大多成了残次林、低产林。

3、大量山林流转自主经营数量受限制

在库区范围内存在大量的山林流转现象,有已经进行林权抵押贷款的;有正在准备流转投放到碳排放市场的;有的已经在平江县林业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了流转手续,更多的是私自流转了。因此,真正能够自主经营的山林数量相当有限,加上生态公益林项目区划界定的技术规程、区位限制、林分起源等要求,真正能纳入生态补偿范围的山林数量估计不多。

四、提案工作建议

1、全面摸清底子

建议对库区内的山林情况,分人工林、天然林,分自主经营、联营造林、私自流转、林权抵押等,对山林进行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清理,摸清底子。

2、做好政策宣传

召开库区内村民会议,至少也要召集党员、组长、群众代表会议,对当时为什么没有规划生态公益林情况进行说明,并学习生态公益林的有关区划界定、项目管理、采伐限制、林地征占用审批程序、资金发放等管理办法,让林农知道如山林纳入生态补偿范围,在今后的林业生产经营中,如采伐、基础建设等,所带来的一些改变,有一个清楚的了解。

3、积极争取项目

在对山林情况摸清底子,又对生态公益林政策、管理办法等有一定了解,且自愿申请进行生态公益林项目的前提下,我局积极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进行对接,尽最大可能将黄金洞库区范围内纳入生态补偿范围。

感谢你们对生态公益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林业局

2018年5月16日

承办负责人:李拥军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郑军   13874001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