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6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办 2021-04-20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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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建函〔2020〕31号C类 同意公开

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65号

建议的答复

刘险峰人大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乡村教师住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根据中央、省、市统一部署,从2008年开始至2015年暂停,2019年开始省、市重启保障性住房建设,但规定只允许在县城区域内建设保障性住房,不得建到城区以外的地点,所以现阶段暂不能对乡镇配建保障性住房,如今后政策允许,我局将优先考虑对乡镇进行配建,尽快改善乡镇教师住房问题。

感谢你们对住建局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6日

承办负责人:叶和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陈武略  0730-6287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