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医保局 2025-07-23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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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医保字【2025】4号B类  同意公开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3号建议的

  答  复

  姜启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医保费用增加引发村民反响及干部压力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费用增加引发群众不满

  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我省于2017年初已整合新型农村合作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起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定额筹资、按年动态调整。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为1050元/人,其中个人缴费为380元/人,各级财政补助提高到670元/人,财政补助与个人缴费的比例为1.76:1。我省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确定的,且在全国来说是处于较低水平。(如广州市2025年除学生外个人缴费标准为549元,北京市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750元/年,城乡老年人每人430元/年,学生儿童每人405元/年,而岳阳市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年)。

  省医保局、财政部门拟从两个方面采取措施:一是继续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建议国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科学评估居民医保筹资结构,研究明确未来五年财政补助增长规划和个人缴费增长规划,并且尽可能减缓个人缴费增速或保持相对稳定,给广大参保群众一个相对明确的预期。二是省级也正在开展“探索居民医保分档缴费机制”相关的调研活动,探索我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全省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收入状况、医疗消费需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运行等情况,探索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我局党组非常重视,为听取各级意见建议并进行充分讨论,也特邀请您参加我县“探索居民医保分档缴费机制”座谈会,并将座谈提出的相关建议形成书面调研报告向上级进行汇报。

  二、村干部征缴压力巨大

  村干部在征缴城乡居民医保过程中面临的压力确实是一个普遍性问题,涉及政策执行、群众观念、工作方法等多方面因素,主要原因有征缴金额连年上涨、时间紧,群众参保意愿下降、选择性参保、创新药械、精准医疗等新技术应用费用高昂等。

  1、关于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加强干部培训和支持

  我局做了大量的政策宣传工作。1、组建“医保明白人”宣传队,深入企业、医院、乡镇、社区、村组、广场开展政策宣传活动,精准回应人民群众对医保政策普及的需求;2、在“平江医保”微信公众号上打造“政策指南”平台;3、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制作成村村响广播在全县循环播放;4、将医保政策及业务办理流程制作成通俗易懂的音频视频、电子书、宣传折页、宣传海报、宣传展板等,开展宣传活动35场次;5、印发10万份医保政策明白卡,对16万特定人群上门发放宣传资料。

  多次组织各乡镇劳动保障站工作人员和医保定点医院的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派出业务骨干对全县所有乡镇分批次开展了镇村两级医保窗口经办人员、卫生院医护人员和村医的政策业务培训。

  但医保政策相对复杂,医保部门人员有限,仅靠医保部门宣传力度有限,难以做到全覆盖。拜托乡镇组织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宣讲医保政策,特别是“个人出小头、政府出大头”的筹资政策和“低付出、高回报”的补偿政策。并发放参保告知书,讲明不参保无法享受医保待遇,延迟参保有待遇等待期,同时连续参保可提高大病保险待遇的参保长效机制新政策。让医保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从而提升参保积极性。

  2、优化医保费用结构

  湖南省医保一直致力于优化医保费用结构,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拓宽筹资渠道、调研分级缴费制度(省级也正在开展“探索居民医保分档缴费机制”相关的调研活动,探索我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全省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收入状况、医疗消费需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运行等情况,探索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我局党组非常重视,为听取各级意见建议并进行充分讨论,也特邀请您参加我县“探索居民医保分档缴费机制”座谈会,并将座谈提出的相关建议形成书面调研报告向上级进行汇报)、调整报销目录结构、扩大重大疾病用药范围、推行DIP/DRG付费改革、运用只能监管系统、强化分级诊疗、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激励、约束机制)等。

  3、建立有效反馈机制

  建立有效的医保反馈机制是提升医保服务质量、优化政策执行的关键环节。我局会拓宽反馈渠道,张贴举报投诉电话、公布业务咨询热线、开展调研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收集基层意见建议,按照收集的意见优化本级医保工作流程并积极向上级部门反馈基层的呼声。

  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会积极向政府和上级部门反馈,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23日

  承办负责人:      池葵   15073047788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周迪  13397500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