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政字〔2026〕7号 B1类 同意公开
平江县人民政府
对岳阳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63号建议的
答 复
晏红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公共设施管护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乡村公共设施管护现状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作出系统部署,是我县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行动指南。近年来,我县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农村公路、高标准农田、农田水利、易地搬迁安置、秀美屋场、和美乡村等领域取得阶段性成效。“十四五”期间,全县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7.19万亩(新建22.22万亩,改造提升4.99万亩),成功创建加义镇、瓮江镇2个省级全域美丽乡村示范镇,13个省级、36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21个市级美丽屋场,建设最美公路150公里,最美河道100公里。但客观地看,重建轻管、部门协同不足、管护资金短缺、群众参与度不高等短板问题客观存在,与“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目标、公共服务便利度和人居环境舒适度提升要求仍有差距。
您提出的构建一体化责任体系、创新多元化保障机制、健全智能化治理机制、夯实全民化参与机制等建议,契合我县“十五五”规划编制、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工作方向。我县将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把相关建议吸纳到工作部署、项目谋划、制度完善全过程,统筹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管、护、用一体化落地见效。
二、后段工作努力方向
结合建议,后段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统筹权责划分,构建全域协同一体化责任体系
一是健全联动管护机制。加强发改、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旅、体育、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协同配合,严格按照“权属清晰、分级管理”“谁受益、谁管理”原则,逐步完成全县农村公路、农田水利、文体设施、公共照明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登记、确权、移交工作,明确各级责任主体、管护标准、作业流程。
二是引导群众共同参与。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鼓励群众参与设施管护、监督评议,将公共设施管护纳入村规民约,引导群众增强主人翁意识,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拓宽渠道来源,健全多元可持续资金保障机制
一是探索管护资金保障机制。探索“县级财政统筹一点、乡镇财政配套一点、村集体自筹一点、受益群众补充一点”的多元筹资模式,分类建立农村公路、水利设施、文体设施、高标准农田等专项管护资金池。同时严格规范资金拨付、使用、监管全流程,强化绩效评价,确保每一笔管护资金规范使用、发挥实效。
二是激活社会多元投入。积极推广“公益积分+设施管护”激励模式,将村民参与设施管护情况与村级信用评级、信用贷款、集体收益分红等挂钩。对接金融、保险机构,探索推出农村基础设施管护综合保险,覆盖洪涝、地质灾害、设备损毁等风险,降低管护运行风险。持续放大幕阜山旅游公路等“设施+产业”联动优势,引导沿线经营主体、产业大户反哺基础设施管护,形成“设施促产业、产业养管护”的良性循环。
(三)借力数字赋能,打造智慧高效智能化治理体系
将平江乡村设施管护智慧平台建设纳入全县“十五五”规划中重点内容,参照城乡供水一体化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经验,整合12345市民热线、网格管理、涉农设施监管等功能模块,搭建集问题上报、任务派单、处置反馈、成效公示于一体的综合管理平台。推行群众“扫码上报、一键报修”,优化部门接单、处置、督办流程。
下一步,我县将把农村基础设施一体化管护体系建设全面融入全县“十五五”总体规划、乡村振兴专项规划,协助配合各职能部门定期调度,跟踪各项举措落地,持续擦亮“四好农村路”、高标准农田管护等现有样板,不断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平江经验。
感谢您对平江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6日
承办负责人:林洁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贺铝13365802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