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平江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4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未知来源 2016-10-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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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正德委员:
    您提出《强化农村公路管养,确保村级公路安全惠民》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县农村公路确实存在安全隐患。您提出的一些建议很不错,部分措施我们在此之前已开始实施:
    1、关于农村公路的统筹规划问题。我局一直注重对农村公路建设进行统一规划,并要求严格执行规划。如多年来都以政府文件的形式明确规定并在大会上由县、局领导反复强调,修路必须是进入了上级规划笼子的项目,一律先办理开工许可手续、报建报监后方可开工建设。这是确保建设项目资金能到位和工程质量合格的需要,但也有少数乡镇、村无视县政府和交通部门的要求,擅自开工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前些年这样的情况甚至还比较多,由此造成规划失控,无序建设,带来拖欠民工工资、工程质量不达标等后果。近几年这种情况已大大减少。
    2、关于严格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同步配套安全设施的问题。自“十二五”以来,根据上级文件我县已明确规定新开工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村道的硬化路面宽度最低为4.5米,县、乡道的硬化路面宽度标准同步相应提高,并要求公路安保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项目不予拨付建设资金补助。对原以实施的农村公路硬化项目,一是今年开始统一规划对一些主干道进行必要的路面加宽,二是加强安保工程建设,去年已实施34条线路合计390公里,今年将继续推进。这些措施能有效地提高农村公路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但要提醒的是,作为客运企业的负责人,建议要以人民的生命安全为重,安全隐患大的道路不要开通班车,或不要强行通行。待道路提质改造、安防设施到位后再通行。
    3、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问题。根据县道县管、乡村公路乡村管的法定分级管理原则,我局努力加强对管养线路的养护管理,有效地保障了交通运输的安全畅通。根据全县农村公路特别是乡、村道常年养护覆盖率低,养护管理跟不上的情况,我局积极探索养护体制改革,制订了《平江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及相应的《平江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两个试行办法,《办法》中进一步明确了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落实、资金来源、检查考核和奖罚等方面的内容,力求从根本上全面加强我县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并实现“有路必养”的目标。《办法》制定后,我们先后多次向县四大家汇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主要领导都听取过汇报或主持召开过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办法》草案已几易其稿。但由于受资金条件的制约,到目前为止县政府常务会议尚未研究通过《平江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和《平江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因此还没有实施。我们将进一步争取县四大家的重视,力争我县的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早日迈出实质性步伐,解决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不到位的难题。此外,您提出的政府设立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和管养网站的建议,我们将予以考虑。事实上,投资50万元以上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要依法进行招投标并上网公示,农村公路及桥梁建设须认真落实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七公开”规定。已列入常年管养的农村公路,我们都要对养护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做到奖罚分明、奖罚兑现。
    4、关于加强农村公路限重、限宽、限高和强化农村公路执法的问题。这一工作我们将会协同乡镇、村两级努力加强,努力改变我县因县域面积大、农村公路线路长,对一些路政问题鞭长莫及的状况。当前,乡、村两级作为乡、村级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我们需要其组织群众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加强超限超载措施,和交通运输部门相互支持配合,以保证农村公路管理方面取得好的实效。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交通运输局    
                              2016年7月22日

 

承办负责人:李跃仁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杨耀南     0730-622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