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8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未知来源 2016-10-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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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教体函〔2016〕26号C类


喻亚军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教师晋级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从关心关爱教师出发,应不受名额限制,确保已满三十年教龄的教师晋聘中级职称”的问题
正如你所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目的是为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督促教师自觉提高专业技术水平”,这就说明专业技术职务是教师职业能力的体现,有的教师工作虽已满三十年,但素质不一定达到了中级教师资格水平,如果满了三十年就必须晋升中级职称,那就是等于搞论资排辈,无需评审,现行政策不允许。
    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相关政策,县级部门无权制订,也无权修改,我们只能按上级政策办事。同时,将你建议中的有关实际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作好汇报。
    二、关于“中教高级任职资格评审应尽可能设置年龄条件(特别优秀的教师可破格参加评审),一般为退休前6-8年之间为最佳,这样做可以使更多的优秀教师享受到中教高级待遇”的问题
    国家从1987年开始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以来,有关职称的评审条件也作了相应调整,特别是现在实行定编定岗、按岗申报、按岗定级、晋级名额到校,由学校自主确定申报对象。晋级名额实行了公开、公平、公正。关于特别优秀的教师破格申报,政策已有明确规定,可以不受年龄限制。至于晋升中教高级年龄设限,这并不能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也有违上级的职称晋升原则。
    三、关于“要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的问题
    在办理职称评审材料过程中,确实出现过有办假材料(主要是论文、荣誉证书等)的现象,我们将与学校一道共同努力,严格把关,从源头上杜绝评审材料造假,确保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级材料的公平、公正。
    感谢你对平江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平江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6月20日 

承办负责人:喻砣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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