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11-29 00:00
| | | |

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7号提案的答复

 

余友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让我们共同关注——建筑节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筑节能是全社会节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两型”社会的具体行动,与老百姓日常生活工作密切相关。自2008年国务院颁布实施《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后,建筑节能已列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考核体系,成为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和经常性工作任务。住建部、省住建厅和省政府相继出台了相关条例和政策方案。我局非常重视建筑节能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建筑节能减排工作总体要求和政策规定,各项工作正有力有序推进之中。

一、我县近年来建筑节能工作现状

2011年我局成立了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随后制订了《平江县建筑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新建建筑节能工程管理的通知》,于2013年通过县编委明确正式成立了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与科技设计股合署办公,进一步明确了节能工程相关各方质量责任和各监管部门工作职责。通过我局各相关监管部门分工协调把关,联动配合,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日常监督和管理,组织节能实施情况检查,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所有监管项目均已全面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节能建筑施工质量逐步提升,节能实施率逐年提高,建筑节能工作得到了稳步推进。建筑节能已全面实施于商品住宅、公共建筑、学校等新建建筑工程。主要做好了以下工作:

1、节能监管关口前移。对于不符合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的项目,不予通过规划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审批。

2、严格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施工图审查机构必须严格进行建筑节能项目审查。凡不符合节能强制性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达不到节能设计深度要求的,不予通过施工图设计图审备案。

3、加大节能新产品的推广力度。巩固禁实推新工作,推广使用节能新技术、新材料,凡限用和禁用的材料技术一律在工程中限制或禁止使用。

4、加强节能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建立建筑节能市场准入制度,建筑工程必须使用经省市建设部门节能备案的节能技术产品,使用时要在监理人员见证下进行产品质量抽检,质监站负责对节能工程施工现场过程进行监管。

5、加大安全管理和节能信息公示力度。从严选用防火保温材料。积极落实节能信息公示制度,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立节能信息公示牌,与“六牌两图”一并放在显著位置,并在销售现场、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进行公示。

6、严格节能建筑验收和项目备案管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检测和验收监督,严格按要求开展材料见证取样送检检测和现场实体检测,工程项目综合验收前实行建筑节能单项验收,对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要求的,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7、推进建筑能耗信息统计工作。按照省厅下发的文件精神要求,我们争取县直有关部门配合,从2012年开始,每年都对我县行政区域内达到上报要求的国家机关办公楼和大型公共建筑进行了能耗统计和数据上报。

8、加强建筑节能的宣传学习。近年来,我局每年组织房产、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召开建筑节能宣贯大会,采取网络、书面和培训相结合的办法认真学习省市建设主管部门有关建筑节能方面的文件。近三年,省、市每年举办建筑节能宣传培训班,借省市专家授课这次大好机会,我们积极组织了全县各建设主体单位从业人员和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参加培训。

9、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自2011年以来,我局每年组织一次全县建筑节能专项检查,2011年和2014年分别迎接了一次全市建筑节能专项检查,2014年迎接了一次省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每次省、市、县检查后,我们都会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和通报,并要求项目单位认真进行整改落实。

二、建筑节能工作推动存在的问题

1、节能意识不强。社会大众对建筑节能的必要性、紧迫性及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认识还不足,受固有观念和用能习惯影响,国有投资项目(如保障性住房)和部份公共建筑还没有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建设单位擅自变更或取消建筑节能项目,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时,不将建筑节能分项列入工程量清单中,导致项目财政核算和招标文件结果无节能材料的投资造价额;建设各方主体缺乏积极性,仍须依靠建设主管部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推动,导致我县建筑节能项目实施率提升不快。

2、激励措施缺失。我县在发展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既有建筑节能、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方面均具有较大的节能潜力和发展空间,但由于初始投资高、回收期相对较长,且目前还没有专项经费安排于建筑节能项目,缺乏配套完善的税费减免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等,工作难度较大。

三、下阶段工作措施

1、进一步提升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建筑节能标准、规范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或取消建筑节能项目;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有节能章节;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和造价管理站在确定工程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时,应注重节能工程量的计算和审查;招标办在批准招标文件时,对建筑节能项目进入招标应严格把关;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经审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标准进行施工,严格执行节能材料和设备产品的检验验收制度,保证工程质量;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过程中节能标准实施的监理力度,严格按照节能要求做好现场检验和节能工程质量验收,督促建筑节能标准的实施;质监部门应加强对节能施工质量和节能材料产品的质量监督,对不符合节能标准的建设工程不予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房产开发公司在商品房销售时必须明示所采用的节能标准和节能措施,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进一步抓好建筑节能宣传。建筑节能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技术含量高、政策性强,但潜力也大。我县在绿色建筑示范和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和推广、建筑能耗统计和监督、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方面还具有发展空间。我们将加强推广,组织好建筑节能知识的培训和政策的宣贯,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建筑节能的重要意义,更自觉地做好建筑节能各项工作。

3、进一步加强节能监管。我们将根据建筑节能工作的最新要求完善措施,落实责任,加大专项检查执法力度,对参建各方违反国家建筑节能标准规定的,依法进行处罚和公示。

4、进一步争取政策支持。推进项目申报工作,申报省级建筑节能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积极争取政府对建筑节能项目的税收减免和优惠、扶持政策。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建筑节能工作的关心、关注,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参与、监督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2015年7月10日

 

承办单位: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局  长:吴向前         联系电话:6287047

经办人:吴伶俐         联系电话:6287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