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园艺场君山组石场环境污染严重,饮用水安全受极大威胁,希望环保部门加强督促检查》提案的回复

来源:平江县环保局 2015-11-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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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提案的答复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园艺场君山组石场环境污染严重,饮用水安全受极大威胁,希望环保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加大打击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企业环境审批情况。您提案中所指的石场叫平江县旺鑫石材加工厂,工商营业执照号:430626600209613(1-1)。平江县旺鑫石材加工厂位于平江县园艺示范中心君山5组,2013年7月22日通过县环保局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平环批字﹝2013﹞10417号),2014年8月19日平江县环保批准其试生产,2015年2月9日通过平江县环保局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平环验﹝2015﹞54105号),是一家环保手续齐全的合法企业。

二、现场检查情况。2015年6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平江县旺鑫石材加工厂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下列三个环境问题:

1.废碴填埋场填埋不规范,被雨水冲刷后有少量废碴外排;

2.废碴干堆场周边防渗漏设施不完善,下雨时有少量废水外流;

3.部分防尘设施未启用,睛天可能有扬尘产生。

三、处理过程与措施。结合现场检查实际,我局就平江县旺鑫石材加工厂所存在的环境问题作出如下处理:

1.责令该企业运输中加装加湿设施,并派专人负责,防止扬尘产生。

2.责令该企业完善废碴干堆场防渗防漏设施,用水泥封堵干堆场周边的缝隙,防止废水自流。

3.责令该企业用水泥对填埋场做防渗封堵处理,防止废碴外泄。

4.责令该企业对周边三户居民的地下水采样送检,并于2015年7月30日前提供地下水检测报告。

以上所有防污工作必须在2015年8月30日前完成。

 

平江县环保局

                                  201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