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5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平江县畜牧水产局 2015-11-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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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53号提案的答复

 

向斌委员:

        您好!《尽快控制牲猪养殖发展速度,减少水源污染》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养殖污染问题的关注和对畜牧水产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其次是认同您所提控制生猪发展速度,减少水源污染的观点。近年来,在国家惠农政策和市场价格双重作用下,我县生猪产业发展迅速,已成为农村经济中极活跃的增长点,农民发家致富的重要产业,在农业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随着生猪产业的迅速发展,饲养规模越来越大,生猪生产所带来的废弃物以及由投入品带来的有毒有害残留物,对生态环境的污染也越来越严重,养殖业已经成为农村环境一个不可忽视的污染源。为此,我局一直以来坚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重点,明确目标,全面有序推进养殖污染治理

        2013年,我县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宣传、发改、国土、规划、环保、畜牧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养殖污染治理的技术指导,综合规划,监督协调等工作,确立了以生猪养殖污染治理为主,兼顾其它畜禽污染治理;以“三边”(居民集中区周边、路边、水边)区域养殖场污染治理为主,兼顾全县辖区内养殖场污染治理。同时,在充分考虑全县养殖场户多、治理任务重的情况下,制定三年整治目标,以促进我县养殖业生产与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发展,实现“整治养殖污染,改善生态环境”的目标任务。

        二、加大宣传,积极引导,营造全民治污的良好氛围

       从2013年起,我局每年组织召开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大会,进行宣传动员,县政府主要领导及乡镇主管领导参加,提出明确要求,布置治理任务,指导督促工作。每年组织召开全县规模养殖污染治理工作会议,全县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业主参加,会议主要目的是倡导生态养殖模式,提高养殖户环保自律意识和清洁生产技术水平。同时,我们通过广泛宣传发动,积极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及时举报各类养殖污染违法行为,使全社会认识到控制养殖污染的重要性并为之积极努力。

        三、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依法划定养殖业三区范围

        在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环保和动物防疫前提下,制定养殖业发展规划,科学划定禁养、限养和适养区,明确禁养区内严禁新建各类畜禽养殖场。现有规模化养殖场逐步实现关停转迁,限养区内逐步控制和削减饲养总量,不得新建畜禽养殖场,适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建设科学规划,布局合理,符合总量控制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四、把控源头,严格准入,建立养殖业准入备案制度

        为规范畜禽养殖业建场行为,防止违章乱建现象,强化对养殖业污染源头的有效监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我县实行新(扩)建养殖场准入制。凡属新(扩)建畜禽养殖场,业主必须履行准入备案手续,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国土、城建、环保、发改、畜牧等部门核查后方可动工建设。同时,要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养殖场须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平江县畜牧水产局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