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8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平江县司法局 2015-11-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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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80号提案的答复

 

王冉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素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提案内容,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针对具体内容进行了认真分析解剖,一致认为该提案所提情况真实、分析具体、建议客观,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近年来,我局以促进法律服务市场体系更加完善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为目标,进一步加大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执法力度,努力规范和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加强法律报务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做法回复如下:

        一是要求四名法律服务工作者经办的索赔公司退出索赔公司。去年四月有群众反映有法律工作者参与经办索赔公司事务,我局基层股对此进行了一周调查,确认事实后,经多方查找资料并借鉴《北京市》工商局关于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平江县工商局发函建议取缔索赔公司的注册,同时对四名法律工作者进行诫勉谈话,并要求其发表书面材料对其行为进行说明,促其退出索赔公司。

        二是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资格审查。去年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注册,我局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严把入口关坚决对四名公务人员不予注册,取消其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

        三是规范法律工作者的收费行为。向辖区内的八个法律服务所下发《关于禁止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实行风险代理的通知》的通知,同时,我局又重新转发《湘价服[2007)156号的》通知,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对6起当事人投诉的收费行为,根据具体实际进行了严格处理。

        四是切实落实岳司发通[2014]2号《关于印发<整顿规范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下发千司法通知[2014]号文件加强对我县法律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规范司法行政机关对基层法律服务的指导管理和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我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五是开展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培训,为了增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政治业务素质,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办案能力和水平,根据湖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章程及市局文件要求,我局于每年4—5月组织对本县范围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培训,并将培训情况纳入年度注册考核重点内容。

        六是为贯彻落实《关于规范法律服务执业行为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全县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管理,推进基层法律服务行为业。今年,我局下发了《基层法律服务行为诚信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利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县法律行为建设诚信等级制度,并实行网上公开。

 

 

平江县司法局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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