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1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 2017-08-04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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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水字〔2017〕16号B 类

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11号提案的

答    复

张河清等7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保障矿区群众喝上放心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下实施较为顺利。项目从2006年实施以来,经过了近11个年头的发展,已家喻户晓,发挥了巨大的社会效益。 2006~2016年,全县共建乡镇集中供水(1000吨以上)工程16处,村级集中式供水工程280处、分散式工程225处,解决了58.58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你们在提案中对矿山开采造成水源污染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矿区污水治理需要政府牵头,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共同努力才能完成。你们所提到的张家、金花、庆宜、甲山、南尧等黄金矿区群众基本在东部供水二期供水工程供水区域内,目前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工程总投资约4.94亿元,铺设一条从长寿至城关全长52千米,管径1.2米球墨铸铁管主管,预计今年底将完成,相信“十三五”期内张家等村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将逐部得到解决;同时,贫困村饮水工程建设规划今明两年将在金安、大洞建设几处村级工程,缓解矿区群众饮水困难的问题。

感谢你们对我县农村安全饮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水务局

2017年7月20日

承办负责人:吴百炼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胡建中  0730-6233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