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1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 2017-08-03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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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环字〔2017〕18号B类

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18号提案的

答    复

施献军等政协委员:

你们提出的《建议推行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作出了对全县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进行城乡一体化建设。县政府已作出决定,运用PPP模式在我县新建一个垃圾焚烧发电厂,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终端处理体系。

二、加快全县18个乡镇垃圾转运站建设,为全县统一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打下基础。

三、以后垃圾处理中,将相应的增加政府财政投入。同时,全民建立环保卫生费收缴制度。

四、县政府成立了专门的环境卫生督察机构,以后将加大垃圾处理的督促检查,加强长效机制建立,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活动。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基础将得到有效推进。

感谢你们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7月20日

承办负责人:李祝荣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凌思威  0730-6663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