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 2017-07-28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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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财字〔2017〕3号 B类

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

答   复

童艺珍等9位委员: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平江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建设资金缺口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妇幼保健院新院建设是我县的重点工程、惠民工程,县委县政府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先后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县人民政府谢春生县长于2014年4月17日主持召开了会议,专题研究了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县中医医院新建等5个县直医疗卫生单位项目的建设工作,并形成了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4]第13次,决定将中医院新建与县妇幼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合并建设。同时决定加大对卫生事业项目建设财政支持力度。一是同意从本次会议召开之后起,卫生系统国有资产处置收入依规上缴县财政的30%部分,由县财政预算安排全额用于卫生事业项目建设。二是县中医院新建项目与县妇幼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合并后,原中医院项目用地归还给县城建投。等该地块(40亩)出让后,从土地出让价款中安排一部分资金支持中医院与妇幼医院合并建设项目。根据县政府相关会议纪要,县财政从2013年开始至2016年止已安排中医院建设资金1000万元。

关于提案中提到的“建议政府持续加大对妇幼保健院新院建设项目的投资力度,将平江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建设后续所需资金纳入政府项目建设资金,合理规划妇幼保健院的建设与开发,每年安排500-1000万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平江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建设顺利完成并顺利搬迁”。各位委员,我县可用财力十分有限,仅能保障单位的基本工资和正常运转,加上需要财政安排的政策性配套经费和投入的项目太多,目前情况下,县财政再要大额安排单位的建设经费是有一定难度的,财政确实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县财政在本级财力状况有所好转时,会逐年加大对医院建设的投入力度,不周之处,请你们予以谅解。

但中医医院新建与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县财政局将会高度重视支持该项目的建设,一是县长办公会议纪要作出的加大对卫生事业项目建设财政支持力度的决定,我局将认真执行到位。二是争取上级的重视,加大争项争资力度。三是及时搞好资金调度,确保建设资金按进度拨付。

感谢你们对我县财政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财政局

2017年7月18日

承办负责人:朱曙光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苏业汉  6282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