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6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 2017-07-05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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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建字[2017]6号B类

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62号提案的

答   复

周志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集镇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科学规划,确保集镇建设布局合理,风格鲜明”的建议

2015年,《平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将“优化城乡空间布局”、“优化城乡规划”作为“十三五”发展主要任务,明确提出“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建成县城、集镇、村庄三位一体的城乡规划体系”;2015年,县委、县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乡镇集镇开发建设的意见》(平发〔2015〕5号)第四条及《关于印发平江县乡镇集镇开发建设“以奖代补”方案(试行)的通知》(平政办函〔2015〕166号) “乡镇规划管理”考核办法,明确提出了对集镇规划建设的支持及奖补措施,县委、县政府加大对乡镇集镇建设的统筹指导,引导乡镇集镇做特、做精、做美,加快形成“一乡一景”,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要求各乡镇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科学编制集镇规划,制定集镇开发建设年度计划。按照《平江县乡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进行年度考核,并设立300万元的奖补资金。今年以来,县规划办启动了2个总体规划(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县域集镇布局规划)、2个专项规划(县城综合管廊、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个控详规划(天岳新区控规、平源片区控规)、10个乡镇规划(余坪镇、石牛寨镇总体规划,南江、长寿、伍市、安定四个重点镇的镇区消防专项规划,瓮江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伍市镇总体规划修改,长寿、加义两镇因行政区域调整后的总体规划)、42个重点项目规划(2017年中心城区重点项目计划中42个项目年度规划目标任务)等方面的编制,各类规划编制工作正在紧张进行。

二、关于“广辟融资渠道,加大集镇建设多元投资机制”的建议

2015年,县委、县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乡镇集镇开发建设的意见》第六条明确提出“鼓励乡镇采用PPP模式融资”;《关于印发平江县乡镇集镇开发建设“以奖代补”方案(试行)的通知》对集镇范围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建设”设立了600万元的奖补资金;《关于全面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平发〔2014〕2号)对全县全面推进招商引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在加强乡镇招商方面,县委、县政府要求:“各乡镇要把招商引资作为推动区域发展、增强乡镇发展后劲、实现项目兴乡(镇)的根本举措来抓,以招商引资的实际成效推动发展。”并从“扶持办法”、“奖励中介人、项目落地单位和协调单位的有功人员”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近年来,乡镇招商引资勇创佳绩,如南江镇,去年共引进项目4个,意向资金8000万元。

三、关于“加大集镇建设管理力度,建立集镇专业队伍”的建议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集镇建设,特别是在城市管理、环境卫生、控建拆违、批地用地等方面下了较大的力气。各乡镇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集镇管理的规章制度,部分乡镇成立了相应的城管和环卫专业队伍,南江镇也设立了综合执法大队和环卫有限公司,专业队伍的成立对集镇管理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15年,县下发的《关于印发平江县乡镇集镇开发建设“以奖代补”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对集镇管理设立了100万元的奖补资金,对乡镇集镇在集镇管理、控建拆违、环境卫生进行了严格考核。目前,县政府正调研论证拟在全县统筹推进美丽村居建设工作,拟进一步在拆旧拆违、规范建房、综合治理、整合资金、盘活土地等方面下真功、求实效。

南江镇充分发挥有利优势,奋勇当先,大力发展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等建设,集镇建设成绩辉煌。2014年以来,我局协助南江镇成功申报了全国重点镇、全国美丽乡镇;协助规划建设了污水处理厂、垃圾中转站等项目工程,对南江镇集镇开发建设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了奖补,两年来,共奖补资金170万元。

后段,作为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我们将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深化职能转变、优化服务,重点在规划编制、对口协调、争资争项等方面加大对集镇建设的支持力度。我们诚恳听取采纳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高效益经营的原则,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规划上科学合理、建设上坚决执行,发展上紧跟时代,通过一系列项目建设、提质改造工程,加快发展小城镇,为建设富裕、文明、秀美的新平江而努力奋斗。

感谢您对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6月20日

承办负责人:吴向前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方龙兴  0730-6266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