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政协第十届一次会议第8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 2017-06-27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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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司字[2017]4号B类

关于对平江县政协第十届一次会议第86号提案的

答     复

王冉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在司法机关、学校、家庭、社区之间建立联动机制,加强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县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工作的关心、关注。目前,我县共有社区服刑人员446人,其中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六人,皆为男性,一人犯强奸罪,一人交通肇事罪,四人寻衅滋事和聚众斗殴罪,刑期从十个月至两年六个月不等,全部为缓刑,对这六名未成年的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我们严格按照《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规定采取不公开的方式进行。

1.关于法律依据上的缺失的问题。目前,《社区矫正法》立法草案征求意见已基本结束,预计很快就会出台,相信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监管有明确的规定。

2.关于缺少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法、矫正项目的问题。目前,我县对未成年人的日常监管有区别于成年人的日常监管。对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我们重点强调家长在矫正小组中的作用。每月的集中学习,公益劳动,我们要求司法所把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的时间错开,针对在校读书的未成年人,我们会减免其学习教育、社区劳动的时间和次数。确保其能在学校接受教育。所有社区服刑人员档案只有县矫正中心、司法所工作人员能查阅,其他人员均不得查阅,确保其个人信息不外漏,使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有一个单纯的社区服刑环境,确保健康成长,早日回归。

3.针对缺乏专业工作人员与经费保障的问题。我县通过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来解决专业人员缺乏和经费问题。通过相关专业机构的专业人员为我县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心理咨询和教育矫正等方面的服务。目前,我县社区矫正中心已与平江县博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了购买社区服务合同,有效地提高了社区教育矫正质量。

我们将认真探索和完善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监管的新办法和新模式。同时也希望王委员对我们的工作继续支持和关心,并提出宝贵意见。

感谢你们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司法局

2017年6月9日

承办负责人:童驱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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