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5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 2017-04-20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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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城字〔2017〕6号B类

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56号提案的

答  复

尊敬的胡咏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东街菜市场周边环境和交通秩序混乱的建议提案 》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城东街的秩序管理问题是我县城市管理中的老大难问题,造成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为“马路菜市场”,这个“马路菜市场”形成已超过三十年,老城区大部分的零担菜贩都集中在这里,每天多达百多位的零担摊贩聚集在这段不到200米的街道两旁贩卖蔬菜,买卖人口众多,三轮车、摩托车、板车乱停乱放,加之沿街大部分商铺出店经营现象较为严重,使本身不宽的东街拥堵不堪,在上午7点-10点的交易高峰期,车辆根本不能通行,整个街道“脏、乱、差”。近年来,随着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局执法大队在东街街口上设立了一个10人的岗亭专门负责管理,规范沿线街道秩序,确保东街交通顺畅,取得了一定效果。但由于当地社情民情较为复杂,且沿线商贩由于利益驱使等原因,逢年过节时人流量大增,买卖频繁,甚至行人通行困难,街道秩序出现大面积反弹,对此我局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开展一次集中整治。

二、存在问题

(一)零担摊贩管理难。一是零担摊贩多。集中在东街的流动零担摊贩约有一百多家,而原有的市场容量严重不足,这些零担摊贩只能安排在菜市场两侧的马路边,确实造成拥挤。二是零担摊贩素质参差不齐。在东街卖菜的零担摊贩人员比较复杂,老年人居多,其中还有部分残疾、精神病患者以及曾服刑人员,部分小贩经常不听从执法人员的管理,甚至“倒地耍赖”,我局因此多次赔钱出医药费用。城市管理工作每天都是从零开始,每天环卫工人都要承担该路段大量的清扫保洁工作,每名执法队员每天也要重新管理和规范该路段的市场环境秩序,这些都是我们“城管人”的职责,每天重复大量的工作一方面与管理对象的个人素质、市场利益最大化的驱动有关,但另一方面“没有买卖就没有市场”,假如每个市民都进入市场购买,不购买占道经营商贩的东西,那么他们必然也会自觉进行市场内部。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需要社会各阶层力量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因此,东街环境秩序要根本好转单靠城管局的管理力量还远远不够,需要广大市民的积极配合和理解支持。

(二)基础设施条件差。市场容量不足。城东综合市场是当年的一个塑料厂改造而成,场地过于狭窄,零担区仅有二三十平米,供需严重不足,且市场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2006年,我县招商引资在城东综合市场对面新建了一个新东街综合大市场,但由于设计施工不完善,一直处于闲置状态, 2016年5月,开发商收回了物业管理权,委托业主陈启明进行物业管理。陈启明接管后成立了平江县多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对闲置的市场进行重新开发和利用,计划投资2600万元,建成一个五星级“多米新街市”,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中。

三、下阶段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创新整治工作思路。要根本解决东街的秩序问题,还是要彻底解决“马路菜市场”的问题,使蔬菜摊贩有相对集中固定的封闭场所买卖,解决好蔬菜市场交易的硬件设施和场所、场地等问题,积极引导蔬菜摊贩集中进入市场买卖,通过“疏导”的方式逐步取缔马路市场。

(二)进一步完善整治工作机制。将突击整治与日常行动相结合,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完善督查考核工作机制,强化整治工作成果。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建立长效化管理机制,推行责任区管理模式,责任到人,责任到岗。

(三)进一步加强部门配合。积极联合交警大队、城关镇、市管中心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加大对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的曝光及处罚力度,采取依法行政与服务监督相结合的措施,堵住马路市场进一步扩张的趋势。

(四)进一步巩固整治工作成果,继续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整治专项行动,在巩固整治成果的基础上以点带面,清理占道经营及流动摊点,同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并落实马路市场整治的长效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上下配合、部门联动,实现综合治理,达到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目标。

平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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