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办 2018-04-26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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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城字〔2018〕3号B类

李建华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优化城区配套,化解停车难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我县机动车拥有量迅速增长,城区机动车保有量与停车位配套比例严重不平衡,城区道路及居民小区停车位严重不足,已经严重影响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居住和出行,并迫使部分车辆违章占道、乱停乱靠,影响市容市貌,而且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与国家级文明县城的招牌不符,亟待县政府引起高度重视,并尽快解决。

作为城市管理职能部门,应切实加大人行道空地停车泊位的施划工作,做到能划尽划,切实解决停车难题。去年我局执法二大队多次与交警部门,现场察看,科学安排,报请县政府同意,新增了停车泊位,依旧不能满足驾驶员的需求。但近年以来,人行道上符合施划条件的,如天岳大道,碧潭路一线都已划完;其它人行道又不宜划停车泊位的,如老街中心区域受规划限制,人行道狭窄又无非机动车道,无法划定停车泊位,导致老城区停车更难。建议我县应优化城镇公共停车泊位的配套工作,作好长远规划,建设与城镇发展相适应的停车场,从根本上化解停车难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仅仅拥有对人行道上停放的管理执法权限,我们建议:

一、规划先行,科学布局,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对居住人口密集片区进行改造,充分利用老城区棚改之机,拆除部分地面建筑物或充分利用现有空置土地建设一批露天停车场;建设和规划等职能部门对新开发的楼盘在审批过程中,必须由开发商建设相适应的地下停车场,建设规模应按一定比例与周边居住人口基本配套。

二、出台政策,鼓励社会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如出台一系列土地出让、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引导社会投资,利用高科技手段,打造智慧型停车场,提升科技管理城市水平,安装先进的停车管理系统,实现智能停车、自动计时收费,按照鼓励经营,促进使用的原则,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通过市场调节来缓解我县日益突出的停车难问题,同时产生经济效益回报社会投资者,提高投资者积极性。

三、城区所有停车场、停车位实行有偿使用。按照相关政策,对城区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位实行有偿使用,设制咪表分时段收费,避免部分“僵尸车”长期占用停车泊位。

四、鼓励建造立体停车场。在商业繁华路段十字街、学校、医院和居民小区附近等重点区域,建造立体停车场,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停车泊位。

五、加强协调,开辟新的停车场。针对我县固定停车场少的问题,积极引导酒店、商场等开避临时性停车位, 引导有条件的单位、部门,将可利用的空余地改造成停车泊位。按照“谁开辟、谁监管、谁收益”的原则,加强车辆管理。

六、加快推进公共自行车市场建设。倡导市民绿色低碳出行,缓解停车难的问题。

七、合理增设停车泊位。建议交警部门合理增加对非机动车道的停车泊位的划定。

八、构建智慧化停车位。利用“互联网+”手段,方便驾驶人就近选择空闲停车位,实现合理引流。

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平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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