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5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财政局 2019-07-29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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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财字〔2019〕9号 C类 同意公开

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54号提案的答复

江轲平等2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激励机制鼓励我县建工企业外拓业务贡献税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专项检查的通知》(财监〔2019〕号),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检查评价中,其中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方面要求:一是不得为招商引资违规越权出台税收等优惠政策;二是不得不顾财政承受能力实施税收返还和财政补贴奖励政策。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目前的财政政策不支持该提案的内容。

关于总部经济的相关政策目前正在拟定中,如该行业发展符合我县产业发展方向,后段可参照相关政策执行。

感谢你们对平江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财政局

2019年7月29日

承办负责人:余永高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鑫 0730-6282945

平江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