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7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水利局 2019-07-29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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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水字〔2019〕15号     B类  同意公开

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71号提案的答复

吴金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龙门镇饮用水供不应求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2016〕第42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县水利局与县自来水公司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思路,对全县安全饮水进行整体规划设计。会议明确乡镇已有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设施,按照“不接债务、不接人员、只接资产、成熟一家、按管一家”的原则,逐步实现县自来水公司对全县供水的统一管理、统一运营和统一服务。乡镇水厂在接管之前,安全饮水责任由所在乡镇负责。

为解决龙门镇安全饮水问题,县自来水公司于今年5月份,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就供水枢纽工程毛湾至龙门镇供水管道延伸进行实地勘测,并作出了初步的工程规划设计。

由于进村入户工程涉及范围广、投资额度较大,需要得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我局多次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汇报,提议按照“政府以奖代补、群众筹资筹劳、鼓励社会捐资”的思路,统筹规划大力推进供水枢纽进村入户,打通安全饮水“最后一公里”。届时,您提出的龙门镇村级缺水问题可以通过长寿水厂管网延伸,实施整村推进工程,逐步解决农村居民饮用水问题。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水利局

2019年7月29日

承办责任人:熊  师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罗国祥  0730-622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