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办 2021-10-14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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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教字〔2021〕7号A类  同意公开

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

汉昌街道政协联络办的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强力推进我县小学教学课后服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你们的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班子开展调查调研,现对您的提案回复如下:

1.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湘教发〔2009〕36号)文件要求,小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我局印发了《平江县中小学生作息时间规定》,明确小学生到校时间与放学时间,其中春冬季放学时间为4:10,夏季放学时间为4:40。为解决放学时交通拥堵问题,城区学校实施分学段错峰放学,报学区备案。

2.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19〕4号)文件要求,我局印发《平江县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平教发〔2020〕4号),部署课后服务工作,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孩子放学的困难。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秋季正式启动,今年春季,城区学校全实施。各学校实施课后服务过程中,本着学长家长完全自愿的原则,目前反响良好。

3.关于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问题,我局已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印发《平江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平教发〔2021〕3号),并对城区学校开展专项调研。目前,各校均已开展自查自纠,得到学生、家长、社会的广泛认可。

4.您所反映的问题与建议,我们都在进行认真地研究与探索,不断规范办学行为,力争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教育局

2021年7月19日

承办负责人:邓焕发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方其兵 13874008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