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申报

来源:县人社局 2013-05-27 00:00
| | | |
事项名称
劳动能力鉴定申报
行使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办理主体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
受理条件
(1)全县范围里已经认定为工伤且工伤认定书生效的工伤职工
(2)工亡职工的供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
(3)申请护理依赖程度鉴定的工伤职工。
法定期限
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于每月20日前报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鉴定。
承诺期限
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于每月20日前报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鉴定。
收费依据和标准
办理部门
工伤保险股
办理地点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
6296151
权力运行流程图
见附件
服务表格
岳阳市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申请表
提交材料
(1)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向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报告;
(3)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4)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5)提供治疗的医疗病历,诊断证明书等复印件。
常见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6296626
在线办理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