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11

平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来源:县政务中心 2018-02-02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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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平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成立于2006年,为正科级事业单位,2016年,根据市县机构改革调整方案,设立正科级的“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同时原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的县政府门户网及原加挂在县纪委监察局行政效能监察室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有关职责划入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能有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县实际,组织实施。

(二)承担组织、指导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职责,对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考核,为全县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级便民服务点提供业务指导。

(三)负责拟订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各进厅单位行政许可、公共服务、行政确认、年检年审、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管理事项进入县政务中心的方案,制定有关行政审批服务规则,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成员单位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为服务对象提供公开公平公正、高效优质便捷的政务服务。

(四)负责制订窗口政务服务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工作状况的管理考评等具体工作。

(五)负责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审批项目的联合审批进行牵头组织和协调,对重大投资项目(含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全程代办,优化我县政务服务环境。

(六)负责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信息网络系统构建、运行、管理;依法依规为进入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为电子交易和监管系统提供对接服务;组织平台内交易活动,维护交易现场秩序;在相关行政部门监督下,承担专家抽取、考核有关工作。

(七)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平台内交易活动的技术标准、交易流程、操作规程和现场管理制度;为有关部门核验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从业人员资质,资格以及平台内交易项目等提供服务。

(八)依法受理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申请,依法收集、储存、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记录、整理、归档、保存交易过程相关资料;协助相关行政部门建立和管理专家数据库,配合相关部门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九)负责核实评审资料,办理交易确认书。

(十)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协助行业监管、行政监察机关的执法工作;对参与平台内交易活动的相关人员、机构的活动进行评估;记录、留存违反交易现场管理制度行为的证据资料,及时报告交易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十一)依规收缴交易服务费,代收代退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

(十二)研究拟定全县电子政务工作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指导全县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本县电子政务网络安全防范体系的建设。

(十三)负责政府门户网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并对县直部门、乡镇网站建设进行指导、督促和管理。

(十四)负责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相关工作,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十五)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心下辖7个内设机构和二个非独立核算二级机构。即办公室、行政审批指导股、效能督查股、网络信息股、政府采购和国有产权交易股、工程建设和国有土地资源交易股、财务股,平江县电子政务办公室(加挂“平江县政府门户网”牌子)、平江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编制人数30人,实有人数29人,其中参公人员18人,事业编制11人。

二、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总收入715.5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603.0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62.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50万元。

预算总支出715.51万元,

一、基本支出:238.89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210.2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91.45万元,津贴补贴59.08万元,奖金7.62万元,住房公积金10.97万元,基本养老保险31.63万元,基本医疗保险6.86万元,工伤保险1.58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1万元),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8.6万元(含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差旅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目):476.62万元。

1、行政审批大厅运行经费:我县行政审批大厅已经运行十二年了,年80万元的预算还是早几年前确定的,随着两集中两到位的工作落实,进厅窗口与进厅人员不断增加,且电脑及办公设施老化,维修维护费用增加,特别是全省网上政务与电子监察系统开通后,在办件速度提速的同时,行政运行成本也大幅增加,同时,大厅食堂补助20万元,因此,2018年大厅运行经费需预算安排100万元。

2、电子政务外网光纤与互联网出口租赁:我县电子政务外网上连国家、省、市,下延全县24个乡镇和131家部门单位的政务专网,接入单位共计155个,统一了全县所有乡镇和部门单位的互联网出口。全县乡镇部门单位统一使用1000兆互联网上网,大大节省了行政运行经费。电子政务外网线路租赁于2016年公开招标,由县电信公司中标,租赁期限为5年。根据合同2018年预算35万元。

3、平江县网格员工资及兼职网格员手机移动终端话费补助:平江县网格化指挥为2017年新建项目,指挥中心已经建立。目前网格化第一期建设已投资近650万元,预计投入900万元。包含网格化指挥中心建设、城关镇指挥中心建设、城关镇社区(含城中村)平台建设、网格化管理软件、城关镇社区网格员手机移动终端话费补助。县级指挥中心,城关30个辖区,包括城关村已投入运行。鉴于该项目建设的特殊性,今后运转费用列入财政预算。2018年平江县网格员工资90万元及兼职网格员手机移动终端话费补助9.12万元。

4、网络运行维护:共安排维护费70万元,含电子政务外网软硬件维护50万元,电子招标系统及国土网拍系统软硬件维护20万元

5、智慧平江规划编制经费:智慧平江,是一个专业化的城市平台,全面展示平江当地的资讯、餐饮美食、酒店住宿、旅游景点、休闲娱乐等相关城市信息。共预算安排100万元。

6、城市设施配套费征收工作经费:政务中心重新规范启动运行以来,县政府对“中心”工作高度重视,为“中心”充分发挥平台作用提供了坚强的保障。2011年进入全国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试点县。几年来,“中心”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全力提升服务水平,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每年为财政增收5000万元以上。县政府考虑中心经费缺口,每年下达中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收费任务800万元,按任务比例的百分之五安排基金征收工作经费50万元。由于县级土地一级市场疲软,近年房地产开发等建设项目逐年减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收费可能达不到往年效果,请财政根据我中心的经费情况统筹安排基金征收工作经费。

7、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经费:根据国办发[2017]42号文件,我县作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试点县之一,与省标准办合作主要承担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等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围绕政务公开需要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完善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电子公告栏等多渠道、立体化的政务公开平台体系。通过请示县政府主要领导及政务中心党组研究,2018年需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

8、非税征收执收成本:非税收入62.5万元,征收执收成本12.5万元,比2017年增加2.5万元,上涨25%。

三、非税收入预算安排:

2018年我单位非税收入计划62.5万元,安排工作经费12.5万元,比2017年增加12.5万元,上涨25%。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9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9万元。),2018年平江县政务服务中心无因公出国境计划。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3.1万元。

五、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非税收入执收成本是指执收单位在执收非税收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成本补偿性费用,主要包括:证书(证照)工本费、资料印制费、执收人员(聘用)经费、票据工本费、办案补助经费、执收业务费、交通费、代征手续费、应缴税款、其他相关费用等。


2018年县政务中心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