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县级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

来源:县财政局 2017-04-21 10:42
| | | |

2017年度平江县县级“三公”经费预算

根据中央和省、市、县政府部署安排,经平江县财政局汇总,平江县本级部门,包括县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2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5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