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江县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与 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来源:县财政局 2017-08-11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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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平江县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与

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提请2017年8月8日平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县财政局  夏 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就平江县2016年度财政决算批复情况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议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

今年4月9日,湖南省财政厅已正式批复我县2016年度财政决算,与3月21日向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四次会议报告的情况相比,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和支出均没有变化。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省与市县财政年终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预〔2017〕45号),具体结果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收入方面: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5448万元,为预算的101.7%,比上年实绩增长11.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完成75998万元,为预算的104.1%,同比增长10.5%;上划中央收入完成29205万元,为预算的98.3%,同比增长9.1%;上划省级收入完成10245万元,为预算的110.1%,同比增长22.7%。分征收部门来看,国税完成38538万元,剔除“营改增”因素与上年同口径比较增长4.2%;地税完成50620万元,剔除“营改增”因素与上年同口径比较增长10.2%;财政完成26290万元,同比增长22.4%。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4.7%,占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的比重为61.5%。

支出方面: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7387万元,为预算指标的96.6%,同比增长12.8%。主要支出科目完成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929万元,占预算的96.5%,同比下降5.2%,主要是因上年度调整工资政策集中补发等原因形成基数较高。

国防支出334万元,占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3.2%。

公共安全支出21805万元,占预算的99.8%,同比增长43.2%,主要是政法部门警衔工资调整和办案经费较上年有较大幅度增加。

教育支出94922万元,占预算的99.7%,同比增长6.3%。

科学技术支出1195万元,占预算的100%,同比增长53.8%,主要是上级安排的科技专项资金增加。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215万元,占预算的99.5%,与上年基本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924万元,占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3.1%,主要是各项社保补贴财政补助标准提高。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6689万元,占预算的100%,同比增长20.2%,主要是二人民医院整体搬迁等基本建设项目上级安排4400万元、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提标的转移支付增加3232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14276万元,占预算的96.7%,同比增长22.9%,主要是上级安排的环保专项资金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6803万元,占预算的100%,与上年基本持平。

农林水支出102496万元,占预算的98.7%,同比增长19.3%,主要是上级下达的财政扶贫资金比上年增加13093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19524万元,占预算的99.8%,同比增长6.6%。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394万元,占预算的100%,同比增长81.8%,主要是县国资局上交的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2082万元等,全部安排用于企业挖潜改造和工业创新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992万元,占预算的99.6%,同比增长89.4%,主要是上级安排的精品旅游线路建设资金增加1100万元、本级安排的旅游发展基金比上年增加500万元。

金融支出74万元,占预算的100%,同比增长48%,主要是财政对金融企业的扶持增加。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318万元,占预算的92.3%,同比下降47.4%,主要是河道砂石资源拍卖收入比上年减少1270万元、上级安排的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项目资金比上年减少3482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28409万元,占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7.3%,主要是上级安排的保障房建设资金增加。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170万元,占预算的100%,同比增长7.5%。

其它支出1402万元,占预算的86.7%,同比下降53.3%,降幅较大主要是上级安排的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科目变化所致。

债务付息支出2516万元,占预算的100%,同比增长291.9%,主要是地方政府债券付息支出增加。

转移支付情况:2016年,经过积极争取,上级继续加大了对我县的支持力度,全年共下达我县转移支付412104万元,比上年增加45029万元,增长12.3%。一是一般性转移支付244852万元,增加30860万元,增长14.4%,其中,历时8年争取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于2016年正式到位,当年增加5203万元。二是专项转移支付167252万元,增加14169万元,增长9.3%。 上述转移支付全部按规定用于落实民生政策提标、财政供养人员工资调整以及稳增长、惠民生等相关支出。

债务置换情况:2016年,省财政原确定我县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规模上限为243300万元,后因申报的教育、卫计等部门的或有债务转为政府一般债务35794万元尚未审批下达,实际拨付我县债券置换资金207506万元,其中一般转贷置换债券157653万元、专项转贷置换债券49853万元。2014年12月31日锁定的政府一般债务已按规定置换完毕,置换后全县每年实际可降低利息成本约16760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2016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7599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22322万元(含税收返还性收入10218万元),一般债券收入181053万元(其中置换债券157653万元、新增债券23400万元),上年结余5422万元,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659万元,从政府性基金调入10500万元,全年收入合计为695954万元;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738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76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61003万元,支出合计为691157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4797万元。

以上情况均与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主任会议报告情况一致。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收入方面: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4382万元,同比增长30.7%。其中土地出让收入完成30444万元,同比增长35.4%。

支出方面: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3297万元,占预算的79.8%,同比下降19.5%。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补助减少。主要支出科目完成情况如下: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240万元,全部是上级安排的资助城市电影院建设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1万元,主要是上级安排的库区移民后扶基金支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27365万元,重点用于征地拆迁补偿和土地开发支出。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支出5646万元,全部是上级安排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国土相关业务建设的支出。

城市设施配套费支出651万元,全部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维护和园林绿化支出。

污水处理费支出514万元,全部用于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转。

新墙体材料支出48万元。

旅游发展基金支出260万元,主要是上级安排的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534万元,主要是上级安排的用于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民政事业和全民健身资金。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3898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征缴部门收入结算支出。

收支平衡情况: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4438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746万元,置换专项债券收入49853万元,上年结余9734万元,收入合计11471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329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31万元,调往一般公共预算10500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9853万元,支出合计103781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10934万元。

以上情况均与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主任会议报告情况一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82万元,支出2082万元。与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主任会议报告情况一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62908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完成66740万元、财政补贴(含上级财政补助收入)93321万元、利息收入644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50831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47955万元、其他支出212万元,当年结余12077万元。与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主任会议报告情况一致。

在财政支出总量不断增大,预算管理和改革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财政运行也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如:财政增收后劲不足,质量改善、财源培植任重道远;刚性支出有增无减,收支矛盾十分尖锐;部分单位推进项目的热情高涨,但资金来源严重不足,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不容忽视;部分财政改革推进艰难,等等。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截至6月30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7200万元,为预算的60.8%,同比增加10565万元,增长15.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完成47516万元,为预算的58.4%,同比增加2702万元,增长6%;上划中央收入完成23885万元,为预算的65.5%,同比增加8813万元,增长58.5%;上划省级收入完成5799万元,为预算的63.4%,同比减少950万元,下降14.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征收部门完成情况:国税部门完成32164万元,为预算的60%,剔除“营改增”因素与上年同口径比较增长1.6%;地税部门完成25402万元,为预算的56%,剔除“营改增”因素与上年同口径比较增长46.3%;财政部门完成19634万元,为预算的70%,同比增长11.7%。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9660万元,为预算的21.8%,同比减少8700万元,下降47.4%,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金收入减少。其中: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完成50万元,土地出让价款收入完成5908万元,其他土地出让收入完成206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完成72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87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73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516万元,为预算的91.3%。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94488万元,为预算的53.1%。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截至6月30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22848万元, 为预算指标的67.1%,同比增加71805万元,增长28.6%。

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7348万元,为预算指标的13.3%,同比减少7970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金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300万元,为预算指标的53.1%。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75572万元,为预算指标的45.1%。

(三)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1.财政收入提前一个月“过半”。在经济增速放缓、结构性政策性减税增多、刚性增支急剧增加等挑战中,我县把组织收入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理顺税收征管职能,推进税收协控联管,大力挖潜增收,5月份就实现了财政收入入库“过半”目标,为全年预算任务的52.6%。截至6月30日,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2亿元,为预算的60.8%,收入进度在全市六县市中排名第五位;收入增幅为15.9%,在全市六县市中排名第四位。

2.收入质量有所提高。全县大力实施“三重”战略,重点项目税收贡献明显提高,方正达、华文食品、前元新材料、山润茶油等企业充分抓住绿色通道政策机遇期,发展来势喜人。抓重点项目、重点税源和清理重点行业税收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上半年完成税收收入5.5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72.5%,比上年同期提高1.2个百分点,收入质量在全市六县市中排名第一。

3.乡镇级税收迎头赶上。截至6月30日,乡镇财税(含工业园)累计入库18757万元,占总任务的52.6%。24个乡镇在5月底已100%实现了“过半”,进度最快的龙门镇达到了64.9%。从调查掌握的情况看,乡镇由于主职领导变动较大,前段部分乡镇财税工作比较被动,但通过引导、督促、考核等措施,乡镇级税收入库进度加快,特别是工业园顶住较大的基数压力,入库税收10618万元,占整个乡镇级税收的56.6%,税收支撑作用明显。

4.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财政支出的重点是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目前每月保障基本工资发放需要近6000万元。截至6月30日,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2.3亿元,同比增长28.6%。为确保各项惠民政策不走样,今年来共争取省厅调度资金19亿余元、置换债券额度3.97亿元,重点支持了脱贫攻坚、教育、社保、医疗卫生、文化、科技、环保、农林水、城乡建设、精准扶贫等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

三、关于后段财政工作的建议

当前财政运行最大的困难是收支缺口难填补,目前能够预测到的收支逆差超过8.1亿元、政府债务总额高达113.86亿元。为此,建议尽快研究制定财政风险化解方案,并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强化预算执行,不失承诺。经人大批准的年初预算方案,是具有法定效力的铁案,是县委县政府向全县人民许下的庄严承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全县上下要坚定392144万元的收入目标不动摇(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699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438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6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20199万元),千方百计抓收促收,坚持每月按10%的进度考核入库,确保10月底全面完成国、地、财收入任务,11、12月份集中精力增收超收。要坚定支出目标不动摇,一方面要严格控制新增支出,尽量减少中途追加;另一方面,要加快支出进度,及时下拨各项预算资金和上级专项资金,迅速落实到具体项目,防止资金沉淀。

(二)培植地方财源,不失良机。经济决定财政,经济发展有亮点,财政收入才有增长点。我们要充分利用国家出台的财政、税收、金融等一系列利好政策,积极扶持和培育一批本土企业,使之发展壮大。如县农商银行,要通过开户引导、财政公存款支持、农商行欠款优先置换等方式积极支持,使之逐步成长为我县的纳税大户。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对企业减税让利政策,减轻企业负担,要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为其排忧解难。

(三)全力争资争项,不留缺口。今年县政府下达的争资争项任务,各单位要按要求完成,奖励措施也要坚决兑现。今年以来,由于中央去金融杠杆的力度加大,融资会有较大困难,收入减收因素较多,支出要保障,加之许多重点项目已经上马,各种困难和矛盾会集中在年底。如不大力争资争项,采取“堤内损失堤外补”的措施,年底财政将面临巨大的支出压力。要采取强有力措施,督促各单位吃透政策,走准路径,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争资争项任务。

(四)回收两项资金,不打欠条。积极盘活存量资金,统筹好全县财政资金调度和优化好支出结构。各单位要对本单位闲置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及时处置。对闲置的资源能拍卖的要尽快拍卖,能变现的要变现,确保收入完成。省财政厅已下达我县今年债券资金还款计划1.86亿元(含利息),财政压力巨大,年终各单位存量资金按政策该收回的坚决收回,年初下达的8.25亿元的两项资金(财政出借资金和债务置换资金)回收任务要坚决完成,务必多渠道筹措资金缓解财政面临的各种困境,保障各项法定支出、政策性支出和重点支出需要。

(五)推进依法理财,不留漏洞。进一步增强法治理念,坚持依法理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社会和舆论监督,将监督寓于预算管理全过程。强化财政资金运行监督管理,坚定不移贯彻厉行节约各项规定,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和单位“三公经费”向社会公开,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夯实财政管理基础。

(六)防控债务风险,不遗余力。一是要进一步健全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国发 〔2014〕43号文件规定: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债,确须举债的一律采取在国务院批准的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和PPP模式。二是坚决贯彻落实财政部等六部委于4月26日联合下发的财预〔2017〕50号文件规定,全面清理整改违法违规举债融资问题,特别是违法违规担保。对已放款的,按照债务管理规定进行规范和整改;未放款的,应按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先停止放款。三是要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督和防控机制,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下半年的财税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我们一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紧紧依靠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坚定信心,克服困难,扎实努力,力争年初确定的各项财政目标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