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福寿国有林场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来源:县林业局 2018-02-02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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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责

平江县福寿国有林场是一个单独预算单位,隶属平江县林业局主管,主要职责:1、管理本国有林场、促进林业发展,负责本林场的规划、计划编制实施。2、森林培育与经营管护、护林防火、林木良种选育与新技术推广 。3、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4、组织实施森林公园发展规划。5、做好动植物保护、封山育林、造林绿化、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园内环境卫生等工作。6、负责园内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工作。7、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机构情况

单位概况:平江县福寿国有林场下设五个股室:办公室、计财股、综合管理股、生产技术股和生态安全股,下设8个工区一个养路工班等机构。

人员情况:全林场编制数26个,其中事业编制26人;实有在职23人,其中全额事业在职23人,无退休人员。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福寿林场本级

三、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1、本年度收入预算374.3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74.37万元。本年收入较去年增加62.63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拨款增加60.19万元,人员经费拨款增加2.44万元.

2、本年度支出预算37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25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190.5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5.74万元);项目支出158.12万元。较去年增加62.63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拨款增加60.19万元,人员经费拨款增加2.4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4.3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16.2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58.12万元,是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林业发展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安排情况如下:2018年度28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补助84万元、国有林场税费改革转移支出13.93万元、66名富余人员社保缴费60.19万元。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公共预算拨款25.74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8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87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与2017年相比减少0.43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预算无政府采购。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公务接待费、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费用,是指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福寿国有林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