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环保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财政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湘财资环指【2019】23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30万元(其中:安定镇财政所4万元,福寿山镇财政所1万元,上塔市镇财政所3万元,板江乡财政所2万元,三墩乡财政所5万元,梅仙镇财政所10万元,瓮江镇财政所5万元),请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10304】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政府预算经济科目“503机关资本性支出”。
请单位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平江县财政局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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