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1

来源:县财政局 2022-01-24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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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平江县交通运输局本级:

根据岳财预〔2021〕0228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岳财预〔2021〕0228号关于下达2021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S206、S313大洲、梅仙和余坪集镇段道路改建工程)918.00万元,追加单号为平财建指〔2022〕0010号。请列入你单位的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40601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50399其他资本性支出”,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30999其他基本建设支出”。

请单位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信息选项:主动公开

平江县财政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