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湘财预〔2021〕0098号

来源:县财政局 2021-06-18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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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平江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专户:

根据湘财预〔2021〕0098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694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3364万,以工代赈100万,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80万)3694.00万元,追加单号为平财农指[2021]NO.0048。请列入你单位的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59999其他支出”,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399其他支出”。

请单位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信息选项:主动公开

平江县财政局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