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虹桥镇 2023 年财政农业资金的通知

来源:县财政局 2024-01-19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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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3 年财政农业资金的通知

虹桥镇人民政府:
    经研究,决定一次性安排你镇财政农业资金3万元。资金相应列2023 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39999 其他农林水支出”:政府预算经济科目列“599 其他支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尽快核实财政农业资金项目,落实实施单位,加快资金拨付。

    二、确保专款专用,严茶截留、挤占、挪用和套取项目资金。

    三、请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平江县财政局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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