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岗等村农业基础建设项目

来源:未知来源 2014-08-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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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平江县武岗等村农业基础建设项目已由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招核[2014]59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和农民自筹。招标人为平江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江县武岗等村农业基础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平江县武岗、石坳、国富、芦洞等村。

2.3  规    模:本次招标总金额约为346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机房拆除、管道铺设、渠道新建、机电设备安装土地治理等。

2.4  工期要求:30天(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标准。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含的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7  标段划分:共分二个标段,第一标段为平江县武岗村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标段为武岗、石坳、国富、芦洞等村土地治理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没有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具有二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第一标段为人民币 3万元整,第二标段为人民币 2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不接收其他方式交纳或未到托管帐户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平江县国库集中支付局其他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南省平江支行营业部,汇入帐号: 5911  5735  8498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从201487日~2014811日(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上午:9:00—12:00; 下午:02:30—17:00)。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和类似业绩证明原件拟任技术负责人的职称和类似业绩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原件、施工项目部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的岗位资格原件以上所有要求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近6个月(从2014年7月向前推的6个月)在本单位交纳障资金的证明原件省外企业入湘登记证原件,企业所在地市级或以上劳动部门开出的投标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原件等(以上资料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图纸每标段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8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江县政务中心一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平江县政府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平江县政府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和平江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6283042。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江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  址:平江县财政局

 邮  编: 414500                   

 联系人:向先生                     

 电  话:0730-626609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金鹗中路中环大楼六楼

联 系 人:芦先生  

电    话:15173067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