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公安局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

来源:未知来源 2013-12-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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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公安局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

 

招标公告

平江县方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平江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平江县公安局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采购代理机构编号:FZZFCG2013-012)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项目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 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平江县公安局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其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电梯:2台;项目预算金额:73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一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六)的规定。

2投标人特定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对所投产品有相应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安装单位必须是本项目拟投产品的制造商或投标代理商;

2.2 电梯制造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2.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2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生产制造许可证》客梯A级资质;

2.2.3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

2.3 代理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2.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3.2代理商持有制造商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注明项目名称),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3.3代理商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制造商直接负责安装的可不提供);

2.3.4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必须满足2.2条的规定;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9日起至2013年12月13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在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江县政务中心)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生产制造许可证》、代理经销资格证书(制造商报名不须提供)、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委托书(制造商报名不须提供)、上年度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一套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3年12月30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在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江县政务中心)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     平江县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 平江县方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 系 人:      喻小姐                   

电    话:       13974005736          电   话:       0730-6668816              

地    址:       平江县开发区         地   址: 平江县新城区电力综合楼百信超市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