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志宏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平江起义纪念馆委托,对平江起义纪念馆《彭德怀光辉业绩》(暂定名)陈列展览重新设计、制作、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第一次公告报名时间为2011年5月31日至2011年6月30日,在此期间报名人数不足3家,现进行第二次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江起义纪念馆《彭德怀光辉业绩》(暂定名)陈列展览重新设计、制作、安装已由平发改招核准,项目业主为平江起义纪念馆,建设资金来自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江起义纪念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平江起义纪念馆《彭德怀光辉业绩》(暂定名)陈列展览重新设计、制作、安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3.2、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单位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资质证等复印件,于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7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时至 5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江县政务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不办理邮购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7月20日9时00分,地点为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江县政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平江县政府网上发布。
7. 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 “综合评分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江起义纪念馆 招标代理机构:平江县志宏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平江县城关镇 地 址:岳阳市金鹗中路环卫大厦六楼
邮 编: 414500 邮 编:414500
联系人:黄先生 联 系 人:李小姐
电 话:13762048777 电 话:15173067766
传 真: 传 真:0730-6261398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平江县支行
账 号: 账 号:1793580809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