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交通运输局绿化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2013-07-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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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交通运输局绿化景观工程
2013-07-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江县交通运输局绿化景观工程已由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招核[2011]12号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局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江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江县交通运输局绿化景观工程
2.2 建设地点:平江县交通运输局内
2.3 规    模:绿化面积约2000㎡,本次招标投资约151万元。
2.4 工期要求:80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原建设部【2000】80号令规定;
2.7 招标范围:整体绿化,种植乔木、灌木,路侧铺麻石,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2.8 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岳阳市外企业按岳建发[2013]8号文件规定办理入岳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项目经理岗位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3.4 本次招标不接爱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中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6时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3年7月4日~2013年7月8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开具时间为报名时间)、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项目经理岗位证书职称证书或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证书等,及以上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入湘登记证(省外企业提供)、入岳登记证(市外企业提供)等原件(以上资料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江县政务中心一楼)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3724 15 30分,地点为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江县政务中心一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平江县政府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平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6284469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江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平江县城关镇             
 邮 编: 414500                  
 联系人:谭先生                    
 电 话:1807300460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岳阳市南湖大道142号(莱特大厦对面原水利局办公楼二楼)
联 系 人:余小姐 
    话:15274005259
    真:0730-6233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