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公安局空调采购与安装

来源:未知来源 2014-03-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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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公安局空调采购与安装

招 标 公 告

平江县方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平江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平江县公安局空调采购与安装(FZZFCG2014-004)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1 项目名称:平江县公安局空调采购与安装

1.2用途:办公需要

1.3数量、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详情见招标文件和设备采购清单;

1.4项目性质:自有资金。项目预算资金:60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供应商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招标内容、且经年检合格并处于有效期;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国税和地税),社保登记证(或向社保部门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依据);

(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所投空调生产厂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还须提供所投品牌空调省级营销中心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在本县境地有固定营业场所及售后服务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3 月  17  日起至  20143 月  21  日,每日上午 09:00  时到  11:30 时,下午  2:30  时到  5: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由投标人法定代理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携带以下相关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在本单位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所投空调生产厂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经销商的还须提供所投品牌空调省级营销中心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以上资料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前来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 2014  年 4月 8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在 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5、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 平江县公安局        

地      址:   平江县开发区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1397400573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平江县方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平江县新城区电力综合楼(百信超市)三楼  

联   系   人:    小姐                                      

电        话:  0730-66688161807570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