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江县历史遗留含砷、铅等重金属尾砂治理一期工程项目后段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岳发改审[2011]29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为国家专项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江县金桦黄金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江县历史遗留含砷、铅等重金属尾砂治理一期工程项目后段建设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平江县三阳乡
2.3 规 模:平江县历史遗留含砷、铅等重金属尾砂治理一期工程项目后段建设工程施工,本次招标投资额约327.6万元。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79号令)规定;
2.7 招标范围:包括历史遗留含砷、铅等重金属尾砂治理一期工程项目后段建设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需具备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为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均无在建工程。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公司职工且巳按规定交纳了社保资金(社保资金至少缴纳近6个月);
3.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3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6时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4年4月24日~2014年4月28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任施工项目部关健岗位人员的注册证、职称证、岗位证、有效的相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以上人员上一年度由本单位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入湘登记证(省外企业提供)],以上资料均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5月19日15时30分,地点为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江县政务中心一楼)。
7.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平江县政府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江县金桦黄金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平江县三阳乡
邮 编: 414500
联系人:余先生
电 话:1378603400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金鹗中路中环大楼六楼
联 系 人:卢先生
电 话:15173067766
传 真:0730-6261398
邮 箱:349616360@qq.com